不签劳动合同,一年以后算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个是不需要再签订实际合同就可以认同有这种关系的吗?

不签订劳务合同的追溯失效只有一年,但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务合同不是没有追溯期限吗?还是说一年以后即使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务合同都可以视为已经签订了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
人单位为逃避义务经常有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发生。因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已经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并不代表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无视法律的规定,仍然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7-08-30
入职一年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就视为无固定期合同
但是单位还是要补签书面劳动合同,日期从入职开始,合同期限是“无固定期”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追问

如果过了有固定期限的追溯期,那么无固定期限的如果没有签订合同依然是可以双倍工资吗?

追答

什么叫有固定期合同追溯期?

入职一年内没合同是双倍工资
入职超过一年就视为无固定期合同,没有双倍了,视为的意思就是当做签了合同,只是单位要补一个书面合同

追问

如果不补呢?在法律上也是视为已经签订劳动合同了?

追答

对,过了一年就视为无固定期合同,可以随时补签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7-08-30
一、是的,这个劳动法的规定。
劳动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根据本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一年后,即便没有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法律上认定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可以在双方协商的情况下解除,或出现违法劳动法的情况下解除。
第3个回答  2017-08-30
必须签订实际合同,如果签订合同前1年以上没有合同,可要求双倍工资,实际合同也可作为无固定期合同追问

也就是说,如果过了有固定期限的追溯期,那么无固定期限的如果没有签订合同依然是可以双倍工资吗?

追答

一般双倍工资只支持一年,没看到能拿到多年双倍工资的案例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