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以重分类吗

如题所述

交易性金融资产属于流动资产,其他类别是非流动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虽然按公允价值计量但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是不反映在利润表里的;持有至到期投资为债权性投资,期末按摊余成本计量。

企业将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到期前处置或重分类,通常表明其违背了将投资持有至到期的最初意图。如果处置或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的金额相对于该类投资(即企业全部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出售或重分类前的总额较大,

则企业在处置或重分类后应立即将其剩余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即全部持有至到期投资扣除已处置或重分类的部分)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且在本会计年度及以后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不能将(任何)金融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扩展资料: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核算

一、日常核算科目

本科目应当按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类别或品种进行明细核算。

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有类似之处,但也有不同。具体而言:

⑴初始确认时,都应按公允价值计量,但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应计入初始入账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都应按公允价值计量,但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不是计入当期损益,而通常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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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9-11
企业改变其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应当按照规定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企业对所有金融负债均不得重分类。
债券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 双向
债券投资-------其他债券投资 双向
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债券投资 双向
第2个回答  2017-05-04
这种是不能在最后重新分类的
第3个回答  2018-07-06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如下:第七条 金融资产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下列四类:(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二)持有至到期投资;(三)贷款和应收款项;(四)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第十九条 企业在初始确认时将某金融资产或某金融负债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后,不能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其他类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也不能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依据准则上述规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交易性金融资产不能相互重分类。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7-05-04
看具体情况是不能重新进行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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