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是什么?

如题所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

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

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

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04年4月28日国务院第4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最新规定的解读:

1、可个性化装饰爱车,营运车要装黑匣子。

2、私家车两年检一次,新手有1年实习期。

3、守法可获长期驾驶证,不能随便悬挂小饰品。

4、醉酒不许骑自行车,上下车必须走右门。

5、小事故可自己协商,毁灭现场要负全责。

6、停车要远离加油站,违法可以解释申辩。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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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08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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