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自动识别系统的影响

如题所述

自从VTS中船舶识别问题被重视和AIS的观点被提出,国际海事组织对船舶识别和AIS的讨论、研究、论证、极限测试、定标、推广等方面的工作研究从未间断过。每年都要召开多次AIS方面的会议并做出相应的决定。国际海事组织安全委员还成立了专门的AIS小组,统一协调AIS工作和进程。
AIS方面的研究是一项巨大的工程,其讨论、研究、论证、极限测试、定标、推广等方面的工作需要参与国际海事组织的各成员国合作参与,有的测试、定标等工作的部分费用由国际海事组织支付的,没有我国参与这方面工作的报道。查阅有关的会议文件,我国曾派员参加了有关会议,但很少有参与船舶自动识别系统讨论和发表论文。我国对AIS方面的研究是处在相当贫乏的位置。
1、AIS、VDR、ECDIS 的关系
船舶自动识别系统 (AIS)、船载航行数据记录仪(VDR)、电子海图和信息系统 (ECDIS是各自独立的系统,但又是紧密联系的。船舶自动识别系统、船载航行数据记录仪获得的数据需要在电子海图和信息系统上显示;船舶自动识别系统和船载航行数据记录仪能互相引证其数据的准确性,其标准需要一致,所以国际海事组织把ECDIS、AIS、VDR放在一起研究、计论和定标。AIS、VDR两者有着不可替代的互补功能。AIS的船舶能实时获取周边安装使用AIS船舶的船名、呼号、船长、货物种类等船舶静态数据,和航向、航速、位置、相对距离等船舶航行动态数据;VDR能在事故后保存记录数据并恢复和再现这些数据,对事件的还原准确程度和对事故原因分析提供原始数据的程度是传统的方法无法比拟的。
2、AIS实施以后对船舶避碰的影响
AIS系统在没有岸站的情况下同样会自成系统,显示周边船舶的航行动态。开阔水域的船舶相对比较少,由于AIS系统有把最近的一艘船舶作为主要对象船,并将其主要数据显示在显示屏上的功能。很自然,AIS系统会把对方船的主要数据显示在显示屏上,显示目的是便于船舶之间的避让和相互沟通。就是万一避让不当,造成两船发生碰撞事故时,由于对方船的数据自动保存在AIS系统中,现场就可抓紧时间确认碰撞事实和了解损失情况等,不必象以前那样先要询问对方船名,船公司名称等基本数据。在了解事故情况和调查阶段,由于AIS系统会把对方船的航行数据自动保存的功能,双方的动态一清二楚,事故的责任自然很容易判别。就是有一方有意篡改也是徒劳的。
3、AIS实施以后对VTS、ARPA的影响
AIS实施以后对VTS、ARPA的影响是相当大的,对VTS来说,可扩大VTS的工作范围,可提高VTS精度,船舶的识别从无到完善,可提高VTS作人员的工作效率。VTS工作人员使用VHF通信叫喊声不断的状况一去不复返了,VHF通信叫喊声再也不是VTS中心的特色了。AIS实施以后VTS为航海保障会起到更好和应有的作用。对ARPA来说,AIS实施以后在识别目标和协助船舶避让方面会有长足的进步,对减少碰撞事故会起到很好的作用。
AIS也不是万能的,对一些没有安装AIS的小型船舶,AIS无法发现。关于“AIS无法发现小型船舶”一事,可在AIS实行一段时间后,通过推广小型船舶安装价格便宜简易AIS设备来解决。
4、AIS实施以后对航标的影响
航槽的开挖是一项大投入的工程。航槽的设计,一般是在满足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开挖的越乍越经济。为了让船舶看清航槽的位置,航槽两侧需要设置航标。由于航标设在流动的水中,受水流的影响漂移半径在10—30米左右。为了达到同样的安全系数,航槽只好相应加宽。在AIS系统情况下就不同了,电子航标的位置是不受水流的影响而移动的,在同样的安全系数的情况下,可以降低对航槽开挖宽度的要求。从而降低航槽建设成本。
灯浮是容易漂移的航标,一但漂移,容易造成船舶的搁浅。在AIS系统下可完全改变这一状况。由于AIS状态下的电子航标是不会移位的,因灯浮漂移而造成船舶搁浅的因素也就不成立,部分搁浅事故也就可以避免。如果在AIS系统情况下仍需要现行的实物航标的话,只要在现行灯标体上安置一台AIS设备就能解决。当灯标发生移位时,移位了的灯标上的AIS设备就能把移动了的位置报告出来并报警,对航行安全是非常有好处的。
目前沉船标的设置需要审批,周期比较长,沉船标显示的讯息如左侧标,独立碍航标等内容也比较少。在AIS系统情况下,每一艘船舶都可以使用短消息等手段发布沉船消息,在船舶沉没到沉船标抛设期间,船管理部门可以设电子沉船标,电子沉船标不仅可以包含一个具体坐标位置,不仅包含如左侧标、独立碍航标等简单信息,还可以包含一个具体的警告区域(面积)并备注有相关信息和危急等级的综合信息。当因潮流等因素沉船移位需要移动沉船标时,现行的沉船标移位需要人力物力,而在AIS系统情况下只要轻轻点击鼠标就能完成对沉船标移位。
5、AIS实施以后对航行警告航行通告的影响
现行的部分航行警告航行通告的内容,如超大型船舶的长距离拖带、沉船等将会被全新的AIS系统的船舶告知方法所取代。目前超大型船舶的长距离拖带,除了航行许可的审批外,还须要对超大型船舶长距离拖带的特殊性和何时出发,何时到达(经过)某地等可能需要他船进行协助避让的事项发布航行警告,以便接收到该航行警告的船舶可估计相遇时间从而主动协助避让。AIS实施以后,超大型船舶的长距离拖带的航行警告将被AIS标识有超大型船舶特殊信号的显示界面所取代,根据需要,这种超大型船舶特殊信号接近到一定的距离时可被设置为报警,提醒操纵者重视,其效果要远比现行发布航行警告要好许多。象大风警报,抢险救助等方面的航行警告,肯定会于现行的做法有较大的区别,其结果会大大提高工作效率和便于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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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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