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学校的集体户口在上海能买房吗?

如题所述

属于人才引进的集体户口可以买房,上学迁入学校的集体户口不可以买房。

1.学校的集体户口属于临时性户口,是不能买房的。

2.工作人士通过公司办理集体户口,属于常住集体户口,符合条件的可以具有购买一套房的资格。

3.常住集体户口(公司办理的集体户口、社区公共户)可以在上海买房,即单身限购1套,以家庭为单位(婚后)可购买2套。买房后,可凭房产证、身份证及集体户口内页复印件去派出所迁移户口。

扩展资料

上海限购令细则

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品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上海市政府新闻办3月25日上午举行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主任顾金山介绍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相关情况。

长期以来,上海聚焦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坚持“以居为主、以市民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原则,切实将推进住房保障、服务百姓安居作为本市住房发展的主线和首要任务。

基本形成了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征收安置房“四位一体”、租售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保持了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发展。

去年下半年以来,特别是进入2016年,上海市房地产市场出现了非理性过热的情绪,房价形成了加速上涨的趋势,同时也有投资投机性需求回潮、部分企业从业人员违规操作等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广大上海市民和社会各方十分关注。

上海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作为一座特大型城市,上海与许多国际大都市一样,始终面临着人口、交通、环境、住房等共性问题的巨大挑战。

特别是住房问题、商品房是特殊商品,需要始终高度关注,及时发布全面客观的权威信息,维护市场秩序,稳定市场预期,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住房需求。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市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上海将根据国家对房地产市场“因城施策”的管理要求,继续坚持上海市“两大体系”、“三个为主”和“四位一体”的住房建设管理工作方针。

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住房市场体系继续坚持以居住为主,更加注重支持首套和改善性居住需求;坚持以市民为主,更加注重满足上海市户籍人口和稳定就业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保障科创中心建设引进人才的居住需求;

坚持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更加注重中低价位、中小套型的居住需求。住房保障体系将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加快完善各项体制机制,多策并举,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尽最大努力解决好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按照上海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上海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上海市规划国土资源管理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金融服务办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世行平稳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

并已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从即日起发布实施。上海市将建立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的联系会议制度,加强统筹协调,完善监管机制,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跟踪、分析和研判,即使研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并协同推进落实。

各区县政府结合区域实际,组织、协调、落实本区域房地产市场的监管职责。

《若干意见》明确进一步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从业行为,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商品房预销售管理,防止捂盘惜售。强化房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管理,建立二手房交易资金第三方监管制度。

加大执法力度,依规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产中介机构相关“捂盘惜售、炒作房价,虚假广告、利用不正当手段诱骗消费者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并将相关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产中介机构从事首付贷,过桥贷及自我融资、自我担保,设立资金池等场外配资金融业务。对各类非正规金融机构为房产交易提供各种形式金融业务行为开展专项整治。

《若干意见》要求从严执行住房限购政策。提高非上海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保的年限,从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3年内在上海市累计缴纳2年以上,调整为自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

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需满3年及以上,若其交易对象为个人,按照上海市限购政策执行。同时,为进一步规范交易行为,限购审核将前置至交易备案环节。

《若干意见》提出从紧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加强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品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

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购房人在申请贷款时还应承诺首付款为自有资金,违反承诺则作为失信行为信息纳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根据《若干意见》,上海还将建立统一、规范的房地产市场信息定期发布机制。加大住房用地供应力度,提高中小套型商品住房供应比例。

推进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多渠道筹措人才公寓住房。开展新一批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受理,加快旧区改造和“城中村”改造,着力扩大符合政策的住房困难群体受益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上海限购令细则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7-04-13
学校的集体户口属于临时性户口,不能买房。
上海集体户口分为学校集体户口和单位集体户口,根据规定,学校的集体户口属于临时性户口,是不能买房的。单位的集体户口如果属于常住集体户口的话,是可以在上海买房的。
集体户口的概念:
集体户口是指暂时还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或者暂时还没有办理单独立户手续的居民,其户籍关系挂靠在某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
集体户口的户主是单位,是单位的所在地,居民户口是除了身份证之外较好的身份证明,集体户口不算,集体户口是在你还是单位的员工的基础上有效,一旦解除合同需要户口迁移,集体户口不可以个人自己交纳社保,居民户口可以个人交纳,孩子入学的时候如果家长是集体户口的,那孩子不享受该地区的义务教育,不算学籍。
集体户口领取的是户口卡,而个人户口领取的是户口本,当然,户口本和户口卡的作用是一样的,他们都是正式户口,都要经过人事局、计生局和公安局盖章批准办理。
单位集体户口是否可以买房:
工作人士通过公司办理集体户口,属于常住集体户口,符合条件可以在上海买房。
2014起上海迁入本市人员停止落户人才类"集体户"
2014年1月1日起,经市人保局、市教委等部门审核同意迁入上海市的人员,停止落户人才类“集体户”。对因在上海无配偶、无直系亲属、无住房等原因,确无落户条件的上海市引进人才,可在其本人实际居住地“社区公共户”落户。
2014年1月1日起,拟落户“社区公共户”人员将向实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出落户申请,由市人保、教委、民政等部门开展进沪条件审核。
上海市人才类“集体户”(包括市、区两级人才服务核心和上海市学生事务核心,以及各类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设立的集体户)作为一项社会化管理服务项目,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设立至今,为上海经济社会的发展,国内外引进人才的落户提供了便利和保障。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挂靠在人才类集体户内人数不断增加,户籍基本管理功能缺失,给集体户所在地政府公共服务带来较大压力。根据市政府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居住地服务和管理,优化配置公共服务资源,规范外省市迁入人员落户审批管理,现将对上海市人才类“集体户”清理和“社区公共户”落户进行新的审批准备。
参考资料:http://www.sh.xinhuanet.com/2015-11/25/c_134852453.htm
第2个回答  2018-03-21
一、单位、人才市场集体户口;上海农业户口,可以买两套房:
有些新就业人员的户口落在了人才市场,集体户口可以算是本地户籍,还有些人是农业户口,这些人群在上海买房子都没有影响。上海市房管部门表示,2月19日出台的房产限购措施针对的是两类人群,一类是本地户籍的居民,一类是外地户籍。而根据上海现有的户籍政策,单位和人才市场集体户口依然视为本地户口,参照上海户籍买房的规定执行。需要提醒的是,如果尚未结婚,还需要由民政部门开具未婚证明。
二、外地户口,有一年社保或纳税证明者,可以买一套房:
根据上海“限购令”的规定,只要能提供1年以上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非本市户籍的居民可新购1套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也就是说,只要能开出社保或是纳税证明中的任一样,就能新买一套。不过,对于已经有了1套上海住房的外地人,就不能再买了。房管部门介绍说,如果是外地户籍的买房人,首先要填写《开具新购住房证明申请表》,其次提供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结婚证或未婚证明,以及户口簿。除了提供上述资料外,还要提供纳税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两者二选一。要提醒买房人的是,购房者必须本人到场申请,实在到不了场的,要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才可以。
三、既无上海户口又没社保、纳税记录,不能买房:
如果是这样的人群:自由职业者,没有单位,没有社保,没有纳税,就不能在上海买房。非本地户籍的话,一定要提供社保或纳税证明,什么单位证明、街道证明都没用。如果社保、纳税一样证明都没有,那就一定不能买房了。据了解,上海这些的自由职业者并不少,还包括一些做小生意的外地人,他们都面临“三无”的买房困境。房管部门告诉记者,其实自由职业者也可以自己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只要满1年,就具备购房资格,否则在“限购令”的政策之下,目前是无法买房的。
第3个回答  2021-03-15

第4个回答  2014-05-06
可以买房
但是学校的集体户口不属于上海市城镇常驻户口范围之内,

所以必须同时具备3个条件:
购房者必须已婚
该购房者在沪名下无房,
能出示“3年内在上海累计缴纳2年以上个税或社保证明”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