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都需要手续如下:
1、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2、离婚协议书。
3、双方各提供2张2寸照片。
工作人员讲明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离婚双方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双方在离婚协议上签名。
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工作人员颁发离婚证,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
网上申请离婚如下办理(含图片):
1、打开手机的支付宝,点击市民中心。
2、点击下面办事大厅选项。
3、点击下面的婚姻预约登记选项。
4、点击下面的离婚登记申请选项。
5、点击下面的确定选项。
6、最后输入信息,点击下面的确定即可。
诉讼离婚的条件如下:
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
2、起诉离婚地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
3、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起诉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