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非说女儿不赡养但女儿赡养了老人要起诉且重男轻女怎么办?

如题所述

不怎么办,既然已经赡养了老人,尽了赡养义务,那就算可以了,没有什么要怎么办的了。老人要起诉,那就应诉呗,到时候到了法院,把自己赡养费或者赡养的证据拿出来,证明自己尽到了赡养义务就行了。至于说,老人重男轻女,这个不属于法律调整的范围,法律管不了。法律是道德的下限。

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赡养义务是法定的义务,不因为父母的原因而影响,具体而言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女都有义务赡养父母。而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前者并非后者的前置前提条件,父母即使没有对子女尽抚养义务,子女也应对父母尽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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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2-02
首先对自己赡养老人的行为要给予肯定,自己内心认为这样做是对的,不管老人怎样对我,或者世人怎样看我、评论我,我已经做到了问心无愧,尽己所能去照顾生养我的父母,我的付出是值得的,对自己、对家人,我已经尽力了,这样自己的内心就会平和一些。
子女对于父母的照顾和赡养,既是人们朴素的认知,也是表达子女感恩的一种方式,是回报父母的,并不是为了让父母、让别人来肯定我,或者是为了父母再对子女的赡养行为给予认可或回报。
老人有时候受个人思想上偏见的影响,不能控制或者左右自己的情绪和行为,确实会给子女带来不必要的伤害。并且人到了老年,面临死亡危险的时候,会有焦虑和恐惧的心理,需要一种情绪的出口去排泄,作为子女,需要理解和接纳。以力所能及的方式去加以引导,帮助他们减轻这种心理负担,正确面对身体和心智的衰老和死亡。
如果老人就是偏执,一定要通过诉讼的方式处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可以通过他信任的人,或者其他亲属做好老人的思想工作,正确面对这件事情。
老人起诉之后,也可以通过法庭审理的方式,告诉法庭你已经尽了什么样的赡养义务,是怎样赡养的,有什么事实和证据,法庭也会尽量尊重事实、照顾亲情,做出合理的判决的。
如果有必要的话,可以找当地的律师详细咨询了解。
第2个回答  2023-02-02
那就让老人起诉去吧,都重男轻女,你说什么都没用,到时候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的。
你就让老人起诉,以后每个月给点生活费就行了,别的啥也不用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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