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
首先,它受农业部的委托,全面负责农业部的外资项目和援外农业项目的管理工作。这涵盖了项目计划的编制、申报,从前期的论证考察到项目的具体实施,以及代理相关的招标采购业务。
其次,该中心承担我国农业技术与经济合作的执行和管理工作,涉及多边和双边的合作文件,如谅解备忘录、议定书和协定,确保这些项目的顺利进行。
此外,中心还肩负着推动我国与欧盟及其成员国之间农业技术交流与合作的任务,促进国际间的科技交流和合作发展。
同时,农业对外经济交流合作服务也是其重要职责,致力于将中国农业的高科技成果输出海外,加速科技成果的境外转化和劳动力的国际输出。
研究国外农业政策与法规是中心工作的一部分,这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和适应国际农业环境,为我国农业发展提供参考。
中心还提供中外民间经济技术与合作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咨询与技术服务,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专业支持。
最后,中心还组织农业高新技术成果的国际展览与交易活动,为有意向的出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以及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中介服务,积极推动我国农业的国际化进程。
总的来说,农业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扮演着连接国内外农业资源,推动科技交流,服务农业发展的重要角色。
农业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农业部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局级,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北路55号,与中国-欧洲联盟农业技术中心合署办公。农业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作为农业“引进来”与“走出去”的先遣队与生力军,以服务“三农”为宗旨,恪守“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团结协作、忠诚守信”的工作理念,充分发挥自身专业技术、人力资源、项目管理和信息咨询等方面的优势,在农业“引进来”和“走出去”工作中发挥着重要而独特的作用,是推动农业对外经济合作的中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