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制内辞职流程

如题所述

在体制内(国家机关公务员、国资和事业单位职工)要辞职的,就是一般公务员(满国家规定最低服务年限、非涉及国家秘密等)的,都是不需要和领导开口的,是只要在提前在一个月(30天)前递交书面辞职信就可以了。
从体制内辞职需要哪些准备?
不断给自己清零,戒除思想上的懒惰。
体制内的人,很容易被“温水煮青蛙”,因为习惯了安定的工作方式,就慢慢丧失了改变自己的勇气。还有身边的一些老同事,在不断灌输一些安逸的思想,消磨了年轻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我的一个朋友胡柚,名牌大学的硕士生。胡柚毕业那一年,县里引进高学历人才,他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报了名,结果就被选上了。
胡柚是学医学专业的,到了县里之后,被分配到防疫站上班。县里的防疫站,主要是给小孩打预防针,工作技术含量不高。
刚刚上班那会,胡柚常常说:“我啊,过两年一定要辞职,去大医院里当医生。我的几个同学,都在大医院里上班,年薪几十万。”
我很支持胡柚的想法,因为他想要在医术方面所有建树,就必须去大医院里锻炼一番,在体制内上班,是没有奔头的。
时隔六年,胡柚还在防疫站上班,混到了副站长的职位。胡柚还结婚了,在县里买了房子。当他有了孩子,他就每天叫苦连天了。
朋友聚会的时候,胡柚总是说:“我很想辞职,可是我能去哪里呢?”
我对他说:“你是学医的,可以去大医院啊。你现在的工资,应该是难以为继吧。”胡柚说:“我现在的月收入才五千多,还是应发工资。实际发到手的工资,才四千多一点点,年终奖有一万六。房贷每个月要还一千六,孩子的奶粉钱要好几百。你说,我要怎么活下去?我一直想辞职,去大医院干,可是我六年没有看书了,也没有实践经验,真的去应聘,别人会要我吗?”
我看到了一个犹豫不决的胡柚,也知道他被磨光了棱角,再也没有勇气辞职了。
很多体制内的人,在三四十岁的时候就喜欢说“想当年,我是多么想辞职、要是再年轻五岁,我绝对不会这样活”之类的话。好像三四十岁的人,就是老年人了,就应该说老气横秋的话。
其实,一个人总是想要辞职,但是一直没有辞职,是思想上的懒惰,是失去了“清零”的勇气。
想一想,辞职之后,一切都要从头来过,真的很难,就像浮萍一样,没有根,找不到落脚点。
体制内的人想要辞职,首先就是改变思想观念,让自己的思想变得活跃起来,主动接受新鲜事物,思想和社会现实靠近一些,从现实中寻找改变命运的机会。
不断提升创业的能力,提前介入合适的行业。
体制内的人,你有一技之长吗?大部分的人,应该是没有的,少部分的人有。比方说,办公室的秘书,总是给领导写材料,并且文笔很好。可是,领导的秘书去大企业里打工,同样是从事办公室写材料的工作,多半是吃不消,因为企业里的材料更注重真实情况分析,不需要套话。还有,企业办公室的员工,往往是多面手,一个人承担的工作任务,往往是体制内的工作任务的好几倍。
你能拿多高的工资,你就得做多少的事情。在私人企业里,从来没有游手好闲的人。你今年工作表现好,你就拿高工资,如果明年你的表现不好,老板多半要给你脸色,甚至想办法辞退你。
体制外的工作,风险和机遇并存。如果你想要混得风生水起,你就得有实实在在的能力,不要以为投机取巧都可以。
如果你选择了去创业,你能够在哪个行业混得好呢?也许对很多行业都很了解,也能说得头头是道,但是你真的要辞职了,才发现,自己对哪一个行业,都是处于“半桶水”的水平。
体制内的人,想要辞职,建议你先找准方向,提前进入你喜欢的行业。把你喜欢的行业,当成副业做一段时间,积累有用的实践经验。
比方说,你想要做电商方面的工作,你就要先了解电商行业,并且通过网络平台,加入到该行业之中去,把电商当成副业。等你在副业方面的收入比较稳定了,并且超过了自己的工资,你再辞职也不迟。
如果你没有机会做副业,那么你一定要有硬本事,而不是把自己想象成很厉害的一个人。任何时候,不要高估了自己的实力。
要做好失败的准备,随时都可以从头开始。
俗话说:“没有人随随便便成功。”
创业失败、很长一段时间找不到工作,也是家常便饭。不要以为满大街都有金子,随便都可以捡到。别人创业的时候,一下子就成功了,那是别人,不是你。
辞职之后,混得风生水起的人不在少数,但是混不下去的人,也不在少数。你没有接受失败的勇气,你就别冲动,别离开体制内。
真正厉害的人,都是越挫越勇的人,每一次失败都可以让自己积累更多的经验,都可以让自己离成功更进一步,而不是把自己打败了。
一切从零开始,看起来很精彩,其实是一件苦差事。
俗话说:“万事开头难。”如果你开头做好了,以后就会容易一些。
俗话说:“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学会从未来的角度看自己,肯定没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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