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成员人数包括自己。家庭成员是指相互负有扶养义务的一定范围内的直系亲属或旁系亲属。家庭成员主要指夫妻、父母子女,有时也包括指祖父母、外祖父母、外子女、外孙子女及兄弟姊妹等。
家庭成员情况需要填写姓名、年龄、与学生关系、工作单位。影响家庭经济情况有关信息、家庭人均年收入、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情况、家庭遭受突发意外事件。
家庭困难证明:
1、需要出具困难证明的同学,必须带在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村或社区居委会出具困难证明。如果有低保证、残疾证、低收入家庭卡、城市特困家庭证、重病医疗诊断书和治疗费用发票等困难证明可以一并带上。
2、证明开好后需要加盖居委会公章,而后到上一级乡镇或者街道民政(社会事业)部门再加盖一个公章方能生效,有些学校可能需要三级公章,也就是乡镇或者街道再上一级的民政部门加盖公章。然后交至学校。有时还需要另外填写一个申请表格,也是需要盖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