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内吃财政的收入以前确实不高,以前主要靠单位领导想办法创收,譬如管理和执法部门的罚款,部分单位闲置房屋的出租之类的。所以有的单位领导创收多,大家分的多,创收少就分的少了。创收多的单位,还要看领导。有的领导吃独食,汤都不想分出去。有的领导做事体面,大家都能喝到汤。毕竟创收多领导大方的单位离普通人还是挺远的,日常接触的公务员可能会觉得收入一般。
现在不太清楚了,据说是透明合法吃财政的收入多了,单位自己搞的创收少了甚至基本没有,收支两条线,收入上缴以后会按比例返还,但返还的金额取决于单位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工作目标不仅仅是收入这一项。原来的肥缺创收多分的多,现在创收多但是能不能多分,要看整体考评。收入主要取决于单位全年工作目标的完成,具体到个人也一定程度上取决于领导。
中国幅员辽阔,经济发展水平不一。长珠三角和中西部财政收入不一样,省会和地市县又不一样。所以长珠三角财政收入丰厚的地区的公务员收入看似很高,其实是当地主流薪资水平附近。县城里看似一个月就大几千,一年不到10万,在当地绝对是中高收入。
宏观上看公务员收入来源于财政,因此在分税制后,省以下的地区财政收入相对紧张了一段时间,那段时间公务员收入确实不高。可是房价起飞以后地方依靠卖地财政收入大增,公务员收入也普遍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