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理离婚手续啊?

如题所述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的途径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协议离婚适用于夫妻双方均自愿离婚且能够就离婚相关事宜协商一致的情况,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好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和子女的抚养权归属等问题后,订立离婚协议书。订立好之后,夫妻双方携带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各自的单人证件照等材料,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即可。如果是双方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针对夫妻共同财产、子女抚养权等事宜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离婚。诉讼离婚由一方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管辖法院即被告的户籍地,如果被告不在户籍地并且已经形成经常居住地的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即可。起诉时需要提交原被告的身份信息、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比如结婚证以及子女的出生证明,财产证明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