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能否住到他家里去?欠钱37万,又检察院调解25万。分期还,我们已经足够谅解,但逾期未还。我父母只能找到他家(户籍地所在),本人不在,只有他父亲,请问。我父母能住在他家里不走吗?报警能赶出来吗?
不能住在欠债人家里。私自住进债务人家里,报警轻则赶出,重则拘留或判刑。
1、《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组织、胁迫、诱骗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
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
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扩展资料:
欠款不还的法律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对同一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罚款、拘留不得连续适用。
因此,如果你仍无力偿还款项,法院也不能再次对你实施拘留。如果经查实,当事人如果确实无力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应当在其有能力偿还时随时追缴。债权人发现你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对同一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罚款、拘留不得连续适用。但发生了新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重新予以罚款、拘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中止执行:
1、人民法院已受理以被执行人为债务人的破产申请的;
2、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
3、执行的标的物是其他法院或仲裁机构正在审理的案件争议标的物,需要等待该案件审理完毕确定权属的;
4、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
5、仲裁裁决的被申请执行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不予执行请求,并提供适当担保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不能住在欠债人家里。私自住进债务人家里,报警轻则赶出,重则拘留或判刑。
1、《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组织、胁迫、诱骗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
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
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扩展资料:
案例:两男子因债务纠纷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被警方依法抓获
为讨债强行进入贷款人家中,自以为“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却想不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两男子涉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被依法行政拘留。
2016年10月22日晚上20时许,鄂州市燕矶镇村民刘刚(化名)和家人正在家看电视,突然屋外传来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刘刚母亲听到有人敲门后急忙出去开门。“刘刚在不在家?我们找他有事!”还没等刘刚母亲回答,屋外十余人便径直闯进刘刚家门,在家中二楼找到刘刚后,十余人便将刘刚拽出屋外。
刘刚母亲回忆,害怕儿子出事,她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
接到报警后,鄂州市公安局鄂城分局燕矶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还没进到刘刚家院子,我们就听到院内有很大的争吵声,进去后我们看到一伙人正在发生撕扯,于是我们立即上前制止。”燕矶派出所教导员张良向记者讲述,经初步询问得知双方因贷款购车引发债务纠纷。
为妥善处置,防止事态激化,争取双方当事人能够和平解决纠纷,燕矶派出所教导员张良对张某及万某进行政策疏导,告知二人债务纠纷应该通过法律诉讼途径解决,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是违法犯罪行为。
目前,张某、万某因涉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被依法行政拘留。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两男子因债务纠纷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被警方依法抓获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法律依据: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胁迫、诱骗不满16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
(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2.《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3.《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问题是,现在根本联系不到他儿子了,他能联系也不联系。一家都是贱人,是没有办法了。这个借条已经是起诉以后的调解。我家就算再起诉也没用
追答那赖在他家又有什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