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异地就医新政策?

如题所述

异地就医结算政策新变化:
1、外地看门诊,大部分地区支持直接报销
这次新规规定,以后会有越来越多的医院,能够报销普通门诊和5种慢特病门诊费用。
5种慢特病门诊包括: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2、跨省异地就医人群范围进一步扩大
此前,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只有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和异地转诊人员4类人群。
新政策在原有的基础上,新增了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抢救人员和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并规定将异地急诊、抢救人员按照视同备案人员管理,至此实现了跨省异地就医人员的全覆盖,所以只要有外出就医需求的参保人,都可以申请异地就医备案。
3、支持参保人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
按照之前的规定,如果已经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就只能在备案地区使用医保。如果回参保地看病,就要先撤销备案,才能用医保。
接下来,对于跨省长期居住的人群,只要在备案的有效期内,不管是在备案地,还是回参保地看病,都可以用医保了。
4、不同人群备案有效期不同
新规规定,跨省异地长期居住的人员办理登记备案后,只要没有申请变更备案信息或者参保状态没发生改变,那么备案长期有效、没有就医次数限制。
对于跨省临时外出就医的人员,临时备案有效期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在有效期内可以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直接结算,不需要就诊一次备案一次。
5、因急诊来不及备案,可直接结算
从今年开始,急诊抢救费用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
参保人如果在异地有突发疾病,或者遭遇意外,这种来不及提前备案的情况,也可以直接用医保报销了。
6、允许出院前补办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如果不是急诊或者抢救,在异地生病住院之前没有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只要在出院结算前补办本次入院之日起的备案登记手续,就不影响报销。
如果参保人来不及办理,自费结算出院的,也可以补办备案登记手续,再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具体政策按参保地规定执行。
同时,符合就医地管理规定的无第三方责任外伤费用可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就医地经办机构应将相关费用一并纳入核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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