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身份证需要出生证明吗

如题所述

不用。
办理身份证是不用出生证明的,但如涉及未成年人的户口挂靠于非直系亲属,公安机关将完善其监护人信息,因此要求提供相关父母信息和出生证明。若第一次办就带户口本,如小孩要带出生证先上户口。
未成年人办理身份证,监护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领小孩到派出所办理。小孩也要拍照按指印采集信息。小孩的身份证有效期限是五年。一般一个月会办好身份证。
申领人本人因长期在国外或外省市工作、卧病行动不便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委托其家人或亲属代为办理。具体手续:代办人需持申领人书面委托书(委托书内容应涵盖办证原因,申办证件种类,与代办人的关系,代办人的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申领人的亲笔签名,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申领人《居民户口簿、近期正面免冠一寸“二代证”标准彩色照片二张、申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身份证需要带的材料:
1、身份证照片和照相馆提供的身份证照片拍摄回执单。
2、户口本。
3、居住证(异地办理才需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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