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公司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怎么办

如题所述

股东发现公司一直处于亏损状态的话,是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的,按照规定,如果公司的经营管理已经发生严重的困难,继续经营下去会严重损害股东合法利益,并且通过其他方式也无法处理的,股份在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

一、股东发现公司一直在亏损怎么办?
可以请求法院解散公司。
《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
【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二、公司经营亏损申请破产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书面破产申请;
(二)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四)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五)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六)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七)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帐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帐号、资金等;
(八)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九)企业债务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
(十)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
(十一)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
(十二)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企业经营亏损破产清算的流程是什么?
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3、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4、清算终结。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5、注销登记。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在司法实践中造成公司亏损的原因是很多的,作为股东来讲,如果发现公司亏损,也不是必须请求解散公司,如果还有可以解决的方式,比如停止当前的项目,改变投资经营的策略,追回企业的债权等,公司经营亏损不代表必须要解散,还是有很多可以解决的方案的。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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