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2023医保慢病政策有哪些

如题所述

2022年慢病新政策如下:
一、慢性疾病补助对象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各类人员都可以享受慢性病补助。
二、慢性病补助起付标准:
1、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慢性病起付标准为200元。
2、一级医院慢性病起付标准为200元。
3、二级医院慢性病起付标准为400元。患有2种或2种以上慢性病没人每年起付限额增加200元。
三、慢性病补助报销比例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50%。
四、慢性病补助办理流程消费者可写到住院病历的复印件(住院首页等)、门诊病历、抢救病历的复印件及诊断证明书复印件前往当地经办机构办理。
五、慢性病补助办理材料
1、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票据(报销联)原件、处方和检查化验报告单(复印件)。
2、定点零售药店票据(报销联)原件和费用明细小票。
3、《哈尔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补助费用个人结算表》拷盘时领取,此表需单位经办人如实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且经职工本人签字确认,仅上报第一联。
4、患有两种或两种以上门诊慢性病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年支付限额,在此基础上每人每年支付限额增加200元;
5、门诊慢性病患者住院期间不能同时享受门诊医疗待遇,核算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时,门诊医疗费用与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
6、门诊特殊疾病医疗待遇按住院标准执行,一个参保年度内只计算一次起付线,起付标准按照就诊医院级别标准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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