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产的产品对外捐赠的会计处理问题

如题所述

自己做分录的时候是否公益对分录影响是无区别的。自产的产品对外捐赠,视同销售。

比如成本是80,市场价100.应该交的增值税是100*0.17=17

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 97

贷:存货 8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17

等到交企业所得税的时候,是否公益就有区别了。在填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单子的时候,在视同销售收入里填写117,视同销售成本97。接下来,如果非公益捐赠,就视同销售利润交税,如果是公益捐赠,则视同销售成本在利润总额12%以内是不交税的,超过12%的部分就需要交企业所得税了。

扩展资料:

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企业对外捐赠资产,包括捐赠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应按正常会计处理要求核算,待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再按计算的会计利润根据税法要求调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企业所得税。企业对外捐赠资产分为捐赠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两种情况。不论企业对外捐赠何种形式的资产,一律作为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账户。

借:营业外支出—— —对外捐赠 1070000

贷:库存商品 900000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00

捐赠外购材料企业捐赠外购材料的会计处理与捐赠自产商品的会计处理最大不同就在于增值税的处理。企业捐赠外购材料属于改变材料用途,外购材料的增值税不得抵扣,应将原已计入进项税额的增值税通过“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账户和材料成本一并转入“营业外支出”账户。

例1 2008年度,甲公司将材料一批通过非营利组织捐赠给灾区,材料实际成本50万元,同类材料在公开市场的不含税售价50万元,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另外,甲公司还以支票一张,直接捐款给某村小学5万元。有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 —对外捐赠 635000

贷:原材料 500000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85000

银行存款 50000

捐赠固定资产等非流动资产企业对外捐赠属于增值税生产型转为消费型后购进的固定资产,应注意在捐赠时按公允价值计算其增值税。按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增值税销项税额之和计入“营业外支出”账户。

例2 2008年度,乙公司通过慈善总会向灾区捐赠设备一台,原值30万元,累计折旧5万元,公允价值30万元,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有关分录如下:1。注销固定资产:借:固定资产清理250000累计折旧 50000贷:固定资产3000002。捐赠固定资产:

借:营业外支出—— —对外捐赠 301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250000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1000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对外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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