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有什么不同?

如题所述

正高级教师和特级教师的区别如下:

主要区别是,性质不同、评定对象不同、基本条件不同。高级教师为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省、市、县(市、区)教研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中教师、教研人员、教育工作者取得的副高级职称。“特级教师”是国家为了表彰特别优秀的中小学教师而特设的一种既具先进性、又有专业性的称号。

也就是说,并非每一个教师都有可能评选特级教师,不属于教师的正常晋升,是一种荣誉称号。特级教师荣誉称号跟教师工资是不挂钩的,特级教师可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评上特级教师需要教师思想好,而且只要教师具备有中小学高级职称(副高),在某地区的教育界有一定的声望,教育教学能力较为显著的,均有机会评为特级教师。虽然指标也不多,但相对来说比正高级教师评审要容易一些。

正高级教师的参评条件苛刻(对照正高级教师的评审条件)。

正高级教师的指标由人事和社会保障部制订并分配到各省市,实行总量控制,全国仅仅只有3604人,广东省最多也不过300个指标,真的是几千个教师才有一个名额。

比如任现职以来年度绩效考核至少1次为优秀等次;所带班级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或个人获得县级以上综合表彰或市级以上教育教学专项表彰。在市级以上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4次以上,其中至少1次在省级以上开设,并获得好评;或获得市级优质课、教学技能竞赛一等奖以上或省级二等奖以上。

主持省级课题一项,撰写并公开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1篇在核心期刊发表。这些条件不是一般教师能达到的,也不是一天两天能准备好的,需要一个长期准备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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