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物业公司代收代缴电费的账务处理

我从未接触过代收代缴款的账务处理。我物业公司代电业局售电,业主都是用卡购电。我们每月从供电局预购电费,充进总表里,供电局给预付费收据,月底再给专用收据(据说可以换发票,但我们还没有去领过发票),然后再卖给业主,业主也是预购电。供电局每月15号来抄表,每月20-25号结算。请问这个账务应该怎么处理?请高手帮忙啊!
首先感谢SSUEEQ的回答!电业局给我们的价格比卖给业主的价格低几分钱,是用于变损和亏损的。而有的人说我们物业这是从中赚取差价,需要缴税。但事实上我们都是亏损的。请问真的需要缴税吗?还有代收代缴的水费是没有任何差价的,亏损更严重。请问如果只挂往来帐,这个亏损如何体现呢?非常感激!

你们收款时

借:库存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代付款

支付给电业局时

借:其他应收款-电业局
贷:银行存款

发票来时

借:其他应付款-代付款
贷:其他应收款-电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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