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有规定40岁已上不给交社保吗?

如题所述

劳动法没有这样的规定。40岁以上完全可以缴纳社保金的,只要缴纳社保金年限累计超过15年,到退休年龄,就可以办理退休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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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5-02
没有规定40岁不交社保。超过国家法定年龄就不能交了,目前,男60岁,女干部55岁,女工人50岁,灵活就业人员则男60、女均为55岁。如果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没有达到15年的最低领取条件时,允许往后延缴,直至满15年为止。
第2个回答  2022-05-02
单位不给员工交社保的,根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需要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同时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所以,如果用人单位存在不交社会保险的情况,应前往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区人社局咨询、信访、投诉。
第3个回答  2022-05-02
对于你说的这种情况,那肯定是不可能的啦,也就是说,只要你单位招工了,并且只要干一个月,就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的,如果不给缴纳社保的话,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但是说要掌握证据了,比如说合同一般来说到某个单位都会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上边有工资,还有各种规章制度等都会有的,只要他不给你上五险一金,你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还有干什么工作?每天,每天上班下班都要打卡,还有工资的流水账,还有工作场地干什么工作?这都是可以作为一种证据的,只要申请劳动仲裁的时候,把这些拿出来就可以去劳动仲裁机构起诉他们了,一般来说,合同法规定,只要在合同期内辞退你的话,他就应该给你补偿双倍的经济损失,不给你签定劳动合同的话,这也是双倍的经济损失,不给签劳动合同,这些都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第4个回答  2022-05-02
没有这样的规定。劳动法规定的是为员工缴纳社保费用,是用人单位的义务,而并没有规定员工到多少岁就不给交社保,除非退休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