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见过哪些试用期的坑?

#生理期上厕所太频繁被辞退女子已提请劳动仲裁#【因生理期上厕所太频繁被公司辞退?广州一女子提请劳动仲裁】

第1个回答  2022-06-03
试用期的坑主要有以下几种
试用合格再签订劳动合同。
试用期后,如果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一年以上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十一个月双倍工资,并且视为是订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试用期期限超过法定期限。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试用期工资太低。
虽然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给了用人单位自主确定员工工资待遇的权利,但工资支付也不能违反劳动法“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规定。如果试用期工资太低,可以要求用工单位提高待遇。
试用期内不为职工缴纳社保。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试用期不交社保是违法的。试用期也需要交社保,单位不交的,劳动者可以与其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单位依然是不给缴纳社保,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社保行政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和提起诉讼。
第2个回答  2022-06-03
⼤学⽣在学校可以说是太幸福太安稳,毕业后就要⾯临着社会的考验了,找⼯作可以说是每个毕业⽣第⼀步的事情,但是由于法律概念不强,或者是对社会的⼀些东西不熟悉,在公司的试⽤期吃尽苦头,那么试⽤期有哪些陷阱呢。店铺为您介绍。
试⽤期有哪些陷阱
陷阱⼀:试⽤合格再签订劳动合同。
先试⽤再签劳动合同,⼀般有试⽤阶段不签劳动合同、试⽤期等同于合同期等表现形式。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试⽤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期的,试⽤期不成⽴,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也就是说,试⽤期是依附于劳动合同、以劳动合同为前提条件的,没有劳动合同就没有试⽤期条款,不存在单独的“试⽤期合同”。
陷阱⼆:试⽤期期限超过法定期限。
⼀些⽤⼈单位规定的试⽤期限过长,如签订⼀年期劳动合同,试⽤期却长达6个⽉。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以上不满1年的,试⽤期不得超过1个⽉;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期不得超过2个⽉;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期不得超过6个⽉。”如果劳动合同试⽤期的约定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期限,劳动者可以要求变更相应的劳动合同期限,也可要求⽤⼈单位对超过部分按照⾮试⽤期⼯资标准⽀付⼯资。此外,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3条的规定,劳动者还有权要求⽤⼈单位⽀付赔偿⾦。
陷阱三:擅⾃延长试⽤期或多次试⽤。
有些⽤⼈单位往往以时间太短、考察不全⾯、还需继续努⼒为理由,在原试⽤期届满后延长或与劳动者重新约定试⽤期。
《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同⼀⽤⼈单位与同⼀劳动者只能约定⼀次试⽤期。”即⽤⼈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劳动者重复约定试⽤期,也不得对原来约定的试⽤期进⾏延长。如果单位在⼀次试⽤的合理时间内依然不能判断劳动者是否胜任⼯作,就应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
陷阱四:试⽤期⼯资低于最低⼯资标准。
⼀些⽤⼈单位把试⽤期职⼯当作“价廉物美”的劳动⼒,试⽤期⼯资常常低于最低⼯资标准,甚⾄“零⼯资”试⽤。
《劳动合同法》第20条规定:“劳动者在试⽤期的⼯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资的80%,并不得低于⽤⼈单位所在地的最低⼯资标准。”劳动者在试⽤期内的⼯资权益受最低⼯资标准和相同岗位最低档⼯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资的80%的双重保护,因此试⽤期不是“廉价期”、“⽩⽤期”。
陷阱五:试⽤期内不为职⼯缴纳社会保险费。
有些⽤⼈单位为降
第3个回答  2022-06-03
一:试用期工资低
有的公司为了降低成本,借用试用期给出超低工资。主要是抓住求职者认为试用期时间段能凑合的心态。实际上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他们单位最低工资80%,并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二:试用期不交社会保险
缴纳保险也是企业的一项负担,因此很多企业在试用期不进行保险缴纳。实际上《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缴存住房公积金也不可以试用期未满为由不办理,依据为《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即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试用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因此,签劳动合同之前,弄清楚签约多久?试用多久?别被当成廉价劳动力。

三:多次试用
单位经常是在续签劳动合同、调动岗位和调往关联单位工作时候让你多一次试用期。实际上《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也就是说,你在同一个单位,只有一次试用的机会。
四:试用期前三天或七天试工不通过没工资。
第4个回答  2022-06-03
1、先“试用”后签合同

不少用人单位抓住大学生求职心切的特点,提出先“试用”一段时间后,通过了试用期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先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合同期满后通过测试再签订劳动合同,甚至有些公司只签订试用期合同。无论是哪种行为,先“试用”后签合同都是违 法的。

《劳动合同法法》第十九条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2、试用期“单位说了算”

一般情况下,试用期的工资比正式员工低,为了降低公司经营成本,往往把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无限延长”。

《劳动合同法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法律明文规定了试用期的时间限制,单位和劳动者签合同时可以不约定试用期,但约定试用期的一定要在法定期限内,对于一些公司在试用期满后又找借口再次约定试用期的,《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还规定了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3、试用期工资太低

不少单位都把应届毕业生当成廉价劳动力,民间还流传着“招工当然找大学生了,农民工很贵的”这样的笑话。如今应届毕业生数量激增,早已过了毕业包分配的年代,一毕业就失业成了毕业生最大的压力。一些单位看中大学生“有工作总比没工作好”的心里,与毕业生签合同时约定试用期过长,工资过低。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

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因此应届毕业生在找工作的时候要留意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借此考察自己的合同上的内容是否合法。

4、试用期时“说炒鱿鱼就炒鱿鱼”

不少应届毕业生在试用期的时候遇到过没有机会或者没有详细了解过单位的考核标准,就被单位告知不符合考核标准而被辞退的糟心事。《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可是现实中,辞退理由往往简化到“不过关”“不适合”“不符合条件”等模糊的说法上去。应届毕业生可以针对莫名其妙被辞退提出仲裁,或者寻求劳动监察部门的帮助。

5、试用期不购买社保

似乎试用期不购买社保、公积金是大部分单位的做法,理由不过是担心人员流动大之类的说辞。《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中,即表明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单位就应该为劳动者购买社保,这是国家的强制规定。因而面对试用期不购买社保的单位,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补交,也可以投诉到劳动监察部门要求督促用人单位补交。
第5个回答  2022-06-03
试用期有哪些坑绝对不能踩?

职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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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认为自己刚入公司,以为做的事情都很简单,不会出错,后来才觉察到,大错小错犯了一堆。绝望之余才知道,不出错,真的很不容易,想要干好,也不容易。

总结了以下三部分常见的坑,及解决办法:

给团队留下极差的印象
举个反面例子:

今年三月份在装饰材料公司实习的时候,还没离开学校,写毕业论文,自己导师那边事情一大堆,结果跟公司承诺过一周四天的实习,只能去两三天。

给同事和上级留下了极差的印象,找我谈过好几次话,导致后来再怎么弥补都没法挽回,因为他们已经觉得我不靠谱了。

后来转行互联网,学习的时候几个人组了一个学习讨论群,有兄弟学了一个月互联网顺利进入一家不错公司,面试官之后给他的回复,让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是:

你这一个月认真能做成这一个公众号,并且对公司做了比较全面的调查,我感觉很靠谱,这是面试通过的主要原因。

在试用期,尽量给人留下靠谱的印象。

好好做事,不迟到、不早退、办公时间不打私人电话、不打游戏等,按公司制度规则来,别在这种小事上栽跟头。

2. 待人

1) 尽快熟悉每位同事,记住是每位

试用期刚进公司,就是把自己扔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坑里,尽可能的去认识,起码知道他们的工作职责,不然等你有事求他们的时候就很不熟悉,很不习惯。

因此一定要多观察、多学习、多交流。

2)只说三分话,别掏心了

多交流并不意味着,对公司的人和事轻易发表过多的看法和观点,尤其是负面的。

特别是别跟公司里那种埋怨诉苦说这个公司不好的人在一起,每个公司单位都会有这种人。

因为在很大概率上,你因为没有足够的时间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和背后牵扯的人际、利益关系,所以很容易产生片面的看法。

而这样得出的结论一定是主观、武断的,而极有可能传到被评论人的耳朵里,无形中得罪了人,这对新员工的后续发展非常不利。

3)不要急于站队

别为了快速融入团队而急于站队,用心慢慢观察,首要目的只是做好自己份内事。

随着对公司情况的熟悉和掌握,再加上如果你工作上手快、为人随和大方,若是没有大的纰漏,得到大家的认可,融入团队是迟早的事。

3. 做事

1)用心看事,用脑说话

讲话的时候,有一些公司里或职场里的潜规则,一不留神,不知道会冒犯什么人什么规矩,甚至你讲话本身没错,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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