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让香港给英国的是清朝道光、咸丰和光绪3个皇帝时期
1840年英国发动鸦片战争,强迫清政府于1842年签订《南京条约》,割让香港岛,1856年英法联军发动第二次鸦片战争,迫使清政府于1860年签订《北京条约》,割让九龙半岛南端即今界限街以南的地区,中日甲午战争之后,英国又逼迫清政府于1898年签订《展拓香港界址专条》,强租界限街以北、深圳河以南的九龙半岛北部大片土地以及附近230多个大小岛屿(后统称“新界”),租期99年。
1898年6月9日英国强迫清政府签订《展拓香港界址专条》,租借九龙半岛界限街以北地区及附近262个岛屿,租期99年(至1997年6月30日结束)。
1942年12月25日: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军进犯香港,驻港英军无力抵抗,当时的香港总督杨慕琦无奈宣布投降.香港被日本占领,开始了三年零八个月的日治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