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伤人者是否必须传唤?

如题所述

打人致轻微伤怎么处罚 1、轻微伤不构成刑事案件,没有刑事责任、只有行政责任(治安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一般轻微伤可以由公安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不再处罚;若调解不成可处罚款或15天以下行政拘留。 2、拘留或罚款: (1)给予双方治安处罚,应由县级公安局决定,不是你“提出”不提出的问题。 (2)拘留是五日以上十日以下,如果你是残疾人或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拘留可以是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 (3)罚款可以是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严重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 (4)可以既拘留、又罚款,即并罚。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属于自诉案件,自诉案件主要还是鼓励和解,所以原告只要自愿撤诉被告就不必负法律责任,在实践中,如果真的是轻伤,一般只要达成了赔偿协议并执行了,一般不会判刑。所以现在轻伤最好的办法就是和对方协商赔偿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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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2-12
为了躲避执行,有些被执行人可谓是“花样百出”“浑身解数”。近日,南雄一被执行人胡某在法院传唤时,便耍起了小聪明,佯装顺从却中途逃跑,结果受到拘留和罚款的双重处罚。
打架伤人需赔偿,“耍无赖”拒不履行
2018年9月,李某夫妇与胡某夫妇因邻里小事发生口角,在扭打中,气急的胡某抢过李某妻子的柴刀,对着李某一顿乱砍,致使李某头部、面部、胸部等多处损伤。经鉴定,李某的损伤构成轻伤。南雄法院以胡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并赔偿12717.87元给李某。
判决生效后,胡某以自己也是受害者为由拒绝支付赔偿款给李某。为此,李某向南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通过银行扣划了胡某4000元存款后,因胡某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且刻意躲避执行,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
“抖机灵”逃避处罚,被抓回罚款一千
近日,收到李某提供的执行线索后,法院依法对该案恢复执行。执行法官带队赶至胡某家时,胡某正在干活。在执行法官表明来意后,胡某神情自然的说道:“我先回房间拿一件外套,然后就跟你们一起去法院。”
心胡某“耍花招”,执行法官便让法警陪同胡某一同前往。只见胡某拿好衣服,“老实”地回来,并“顺从”地跟在法警的身后。
可谁知,刚出大门,胡某突然转身就朝另外一边跑去。
“他逃跑了,快追。”听到执行法官的呼喊,两名法警立即展开对胡某的追捕。
胡某利用自己熟识地形地势的优势,在窄小蜿蜒的巷子中穿行,以为可以甩开法警。却不曾想,仅仅一分钟,就被训练有素的法警扑倒。
胡某被带至法院后,面对执行法官的思想教育,仍固执地坚持自己的想法,拒绝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鉴于此,执行法官依法对胡某作出拘留15天和罚款1000元的决定。
被拘留的第二天,在家人的劝说和执行法官的普法下,胡某终于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写下《认错书》,并当场向法院代管款账户支付了8000余元赔偿款及缴纳了1000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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