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院被传染甲流了,医院不需要承担负责吗?

朋友的小孩在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被诊断肺炎,住院一周,医生认为基本痊愈,开点儿消炎药回家就可以了。但是就在即将出院的头天晚上,病房加进来一个小孩(第二天就被单独隔离处理了),第二天朋友的小孩就跟这个小孩有了一样的症状,发烧等疑似甲流症状。而且病情发展迅速,当天医院就给朋友小孩用了达菲,控制住发烧了,但下了病危通知,并紧急把朋友小孩转到了长沙市的湖南省儿童医院。
第二天那个加床进来的小孩就被隔离。朋友小孩在湖南省儿童医院也被确诊是甲流。
请问,在这种情况,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该不该承担相应的责任。朋友的小孩从即将出院到甲流病危,一直在医院,而且医院在不明确加床小孩的病情(疑似甲流)下,贸然加床,存在失误。导致朋友小孩被传染。这个过程医院是不是应该负责?朋友小孩在长沙的治疗费用是不是应该由医院承担呢?
希望大家在这个病毒肆虐的冬天多多注意身体,注意保护自己,哪怕是在医院。敢问如果病人不能再相信医生,医院不再对病人的生命负责,那还有什么可以相信的?病毒不可怕,可怕的是不负责任,那是对人民尤其是在生命受到威胁时的人民内心最底线的安全感的威胁!
希望有法律知识的和有医疗知识的朋友给点儿建议。代表广大人民的利益,谢谢有知识的人了。

目前要排除甲流,除非用确诊甲流专用的试纸,但是各地都不够用。还有些一般检查,但只能辅助诊断,最常用的是血常规,胸片检查,流感血常规可以是正常的。病毒性感冒最重要是对症处理和维持水电解质平衡,预防并发症。(记得戴口罩)并非医院不想隔离治疗,现在的重症都收不来,哪里有空位隔离,普通甲流处理的标准程序是建议你居家隔离观察。重症的处理是入院就必须进入隔离病房。

目前“甲流”已经失控,全国情况大体都一样,各地都没有足够的检验试剂,大城市会好些,例如北京只要是北京户口都可以测,但一般象我所在的地区。二甲以上的医院每周只有40条甲流检验试剂,全都是留给重症患者确诊用的。所以目前的一般轻症的“甲流”病人无法确诊,只是取样从流行病学角度判断到底有多严重,一般由当地疾病控制中心抽样,例如100例发热病人,根据数据现在有70-90%的流感样发热病例是甲流病人。

你的情况应该是误诊其他病例,导致甲流病人进入普通病房造成院内感染,医院有一定责任,但是告医院应该不大可能,因为法律上要求谁主张谁举证,就是说你必须证明甲流100%是在医院内感染的,目前全国甲流肆虐的情况要达到这样的证据可以说是不可能的,即使律师建议你这样做,最终还是要医学专家来裁判结果,我不是说专家会偏袒,而是他会和我得出一样的结论,无法完全确定感染的来源。所以法律上应该不会支持你的主张。

但是这事并非没有办法解决,可以和医院协商解决,首先必须掌握确实的证据说明你住院其间因为医院过失导致密切接触甲流患者,必须找到和你同屋的小孩联系方法。用诉之法律来给医院施压,同时在卫生局和媒体方面可以多管齐下,医院一般怕麻烦,如确有责任会通过协商给一部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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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12-25
应该负担相应责任,因为甲流是一个敏感的话题,国家和卫生部对此很重视,也要求严格控制,医院对控制甲流的传染有义务和责任。
第2个回答  2009-12-25
医院有过错,需要承担相应过错赔偿责任
第3个回答  2009-12-25
从你的叙述来看,医院没有太大责任。
第4个回答  2020-04-12
我父亲在医院看肾病 也是被同病房人感染 现在人已经不在了。市长热线投诉过去医院方即使说不过去也不正面答复问题。在就说不代表医院 不知道您朋友小孩的问题最后怎么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