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独生子女退休父母补贴政策

我是一名企业退休人员,退休后户口转回原籍农村,同属临潼区。现在国家给独生子女父母有退休补贴,户口所在地和退休单位都不给办理。我找临潼区计生办工作人员说领退休金的不算农民,说退休工人户口又在农村这种情况属于政策死角 两边都不管,拖了好几年解决不了,我现在该咋办?而且临潼区2012年12月26日执行的临潼区落实一次性补发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人员百分之五养老金我也没领到。该找哪里解决?

职工退休,持独生子女证父母退休金增加5%政策早已废止,陕西省退休人员独生子女每月补贴106元,仅限 城市户籍。

陕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陕西省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发放办法》
陕人口发〔2010〕75号
根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我省城市独生子女父母发放补助金制定如下办法:
一、发放范围
全省城市独生子女父母中,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均列入补助金发放范围。具体包括:
(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中符合领取补助金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
(二)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符合领取补助金条件的城市独生子女父母;
(三)上述范围以外的其他城市居民中符合领取补助金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
二、发放标准
补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06元。今后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
三、资金来源
(一)未实行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中独生子女父母发放补助金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承担;
(二)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符合领取补助金条件的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发放所需资金,暂从市、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中垫支,年终根据资金决算审核情况,由同级财政将资金下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专户;
(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已办理退休、符合领取补助金条件的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发放所需资金,暂从养老保险基金中垫支,年终,根据资金决算审核情况,由省财政将资金下达养老保险基金专户。企业在职人员(指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办理退休手续人员)补助金由单位承担;
(四)其他城市居民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财政负担。具体负担办法由各市人民政府自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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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1-10
陕西省的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补助是由其参保单位也就是你的原单位代为办理的,和计生办没有关系,你应该找你们原单位人力资源部解决这个问题,该金额由社保发放,不会给单位造成任何经济负担,他们不会推诿不管的
PS:退休女工人退休年龄为50周岁,但根据陕西省政策,女性是自55周岁起才开始享受每月100多一点的独生子女补助。这一点需要注意追问

不是独生子女补助 ,是独生子女父母的退休补助。以前交上去的材料都是临潼计生办退回来的。

追答

我知道你说的这个,陕西省对于退休人员是106元/人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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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3-11-10
第一,退休增发5%的退休费,是国家公务员才有的,企业没有这样规定,都是一次性发给补助,也就是说,你只能得到一个奖励政策,
第二,退休人员独生子女奖励,全部由单位负责发给。社会上退休没有单位的,由社区办理。
第三,这个退休人员独生子女奖励。不是全国都有,只是各个省市自行规定。你要看看你省市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