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美国绿卡后如何保持永久居民身份?

如题所述

维持绿卡身份的有效方法,以及如何避免常见错误和采取预防措施。
一、临时绿卡签章(Temporary Stamp)
在你持移民签证进入美国时,移民官员会在你的护照上盖章作为永久居民身份的临时证明。当你的I-485得到批准后,在移民局地方办事处你也会得到同样的签章。临时绿卡签章可以用于工作或到境外旅行,有效期是1年,可以申请延期,直到你收到邮寄过来的真正绿卡。
有些国际机场的入境关口移民检查官会要求持有临时绿卡签章的移民人士作进一步核查,因此,您最好随身带上移民签证申请(I-130或I-140)的复印件。
二、任何时候都要随身携带证明文件
美国法律规定“每个18岁或18岁以上的外籍人士在任何时候应随身携带其身份证明。” 这在后9/11时代尤其重要,因为你会碰到许多执法机构的检查,例如在境内旅行或违反交通规则时。
三、改变地址
您必须在改变地址后10天之内告知移民局。
四、在美国保留永久居住地
如果您预计在境外居留时间超过1年,应事先申请回美证(re-entry permit), 回美证的有效期是2年。如果您无法在回美证到期前回到美国,或者您没有在离开美国前申请回美证,却在美国境外停留超过1年的时间,您也许能从海外向“国务院”取得特殊的移民者“返美居民签证”(SB-1)(returning resident visa)。
五、兵役登记(Register for Selective Service)
如果您是19到25岁之间的男性,必须向“兵役登记局”注册登记。
六、 报税(Tax Returns)
身为永久居民,您一定要向“国税局”(IRS) 申报所得税,如果必要的话,也需向您的州、市、或当地纳税部门提出申报。如果您在美国境外居住的任何期间内没有申报所得税,或者,在报税单上声明自己是“非居民(nonresident)”,美国政府可能会认为您已经放弃永久居民身分。
报税是一件非常复杂的事情,您最好向既了解美国税法又通晓您境外居住国税法的会计师咨询。
七、不要声称是美国公民
当您被执法官员拦住检查时,如果您不是美国公民,请不要声称自己是,否则会构成犯罪。如果被证明有罪,您可能被驱逐出境,失去绿卡身份。
八、 投票选举权
永久居民只可以在一些未要求投票人必须是美国公民的州或地方选举中投票。如果您不是美国公民,请不要参加规定投票人必须是美国公民的全国性或地方性选举,否则将会受到刑法处罚。
九、 为亲属申请移民
作为绿卡居民,您可以为某些亲属申请移民,让他们来到美国和您一起永久居住。
十、绿卡换新
目前绿卡的有效期是10年,您应该在绿卡快到期前6个月或过期后6个月内申请换新。如果绿卡丢失、被盗或毁坏,您应该申请补办绿卡。如果小孩满14岁,也应申请换新绿卡,除非以前的绿卡会在16岁之前到期。
十一、社会安全卡(Social Security Card)
在您持移民签证入境美国后,第一件事情就是申请社会安全卡。您的社会安全号码将会使用一辈子。因此,要妥善保管社会安全卡,在出境旅行时最好也带上。
十二、工作许可(Work Authorization)
不论是永久居民,条件式永久居民,还是有临时绿卡签章的居民,都可以在美国合法的工作。但是,出于安全方面的考虑,有些工作只允许美国公民参加。
十三、长时间呆在美国境外
一般来说,在1年当中,您在境外停留的时间不超过6个月,不会有任何问题。如果您在境外停留的时间超过6个月少于1年,移民局将会认为您有放弃永久居民身份的意图。在实际情况中,移民局可能不会发现,但一旦他们查明您事实上并没有居住在美国,会将您递解出境。
十四、犯罪
作为永久居民,如果您犯罪了,除了受到刑法惩罚以外,也会带来移民后果。您将会接受移民法官的审判,在美国的合法身份受到影响,可能会失去绿卡,也可能对将来申请公民归化造成严重影响。
十五、条件式永久居民(Conditional Residents)
条件式永久居民绿卡的有效期是2年,不能更新。因此,要想保持永久居民身份,一定要在您的条件式永久居民绿卡到期前90 天内提交“I-751去除条件式申请表”,或提交“I-829小企业解除居留条件申请表”。如果您没有这样做的话,就可能会失去永久居民身份。
十六、其它
请将您从出生国带来的重要文件放在安全的地方。这些文件包括您的护照、出生证明、结婚证书、离婚证书、高中或大学毕业文凭、以及证明您有特殊训练或技能的证书。
十七,便利性
获得美国绿卡,实际上就是获得一些国家的签证,在帮助持有人进入某些主权国家是用处很大的。绿卡持有人如果访问墨西哥,瑞士,多米尼加,牙买加以及其他一些加勒比海的岛国,那么是不需要访问国签证直接入境的。另外,绿卡持有人进入韩国过境也不需要签证。这些都是美国绿卡持有人所共享的便利。但是美国绿卡在两国互访这个部分却不是非常同等。美国绿卡持有人在进入加拿大的时候是不需要签证的,而加拿大绿卡持有人进入美国的时候却不能无签证自由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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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6-12
由于美国经济持续低迷,许多外籍人士纷纷返回母国另谋高就,其中不乏历经“千辛万苦”获得了美国绿卡的人士。我们近来就常常碰到客人询问关于如何才能长期在别国居住而保住自己永久居民身份的问题。这个问题的答案可以是一句话,那就是不要让移民局认为您有放弃在美国永久居住的意图。但是要做到这一点,并不是那么简单。在境外居住时间在一年以下时,出示绿卡即可返回美国。在境外居住的时间可能超过一年时,应在离开美国前申请回美证(Reentry Permit)。如果等不及拿到回美证再离境,可以申请在美国境外的领事馆领取。回美证的有效期为2年。在此期间,可以通过出示回美证返回美国。尽管如此,倘若您的多次出入境记录显示,您在美国境外的居住时间长于在美国的居住时间,甚至已基本形成了固定的出入境模式,您的绿卡也可能会被没收。如果可能属于这种情形,我们建议您应注意以下几点,以便在必要的时候进行申辩:1. 为在境外居住寻找合理的理由,比如必须照顾近亲属,美国公司临时派遣等; 2. 以美国永久居民身份按时向美国国税局报税; 3. 在美国保留可以随时入住的有效居所; 4. 在美国拥有一定的资产,如房子,车辆(驾照)、信用卡等; 5. 近亲属在美国长期居住; 6. 保持和美国的联系并注意保存联系记录;对于希望将来加入美国国籍的外籍人士而言,应当注意保持在美国的连续居住( continuous residence)。如果外籍人士在美国境外所服务的机构属于以下情况时,可以通过递交N-470,申请美国移民局认可自己在境外的居住并没有违反连续居住的要求。但N-470必须在该外籍人士在境外居住一年之内递交。1. 美国政府机构; 2. 美国研究机构; 3. 全部或部分致力于从事境外贸易和商务的美国公司; 4. 美国公司的从事境外贸易和商务的子公司且美国公司控股50%以上; 5. 美国是成员国的公共国际组织且雇佣起始时间在该外籍人士取得美国永久居民身份之后;此外,如需申请入籍,外籍人士在美国居住的时间累计应不少于入籍所需居住时间的一半。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1-28
由于美国经济持续低迷,许多外籍人士纷纷返回母国另谋高就,其中不乏历经“千辛万苦”获得了美国绿卡的人士。我们近来就常常碰到客人询问关于如何才能长期在别国居住而保住自己永久居民身份的问题。

这个问题的答案可以是一句话,那就是不要让移民局认为您有放弃在美国永久居住的意图。但是要做到这一点,并不是那么简单。

在境外居住时间在一年以下时,出示绿卡即可返回美国。在境外居住的时间可能超过一年时,应在离开美国前申请回美证(Reentry Permit)。如果等不及拿到回美证再离境,可以申请在美国境外的领事馆领取。回美证的有效期为2年。在此期间,可以通过出示回美证返回美国。

尽管如此,倘若您的多次出入境记录显示,您在美国境外的居住时间长于在美国的居住时间,甚至已基本形成了固定的出入境模式,您的绿卡也可能会被没收。如果可能属于这种情形,我们建议您应注意以下几点,以便在必要的时候进行申辩:

1. 为在境外居住寻找合理的理由,比如必须照顾近亲属,美国公司临时派遣等; 2. 以美国永久居民身份按时向美国国税局报税; 3. 在美国保留可以随时入住的有效居所; 4. 在美国拥有一定的资产,如房子,车辆(驾照)、信用卡等; 5. 近亲属在美国长期居住; 6. 保持和美国的联系并注意保存联系记录;

对于希望将来加入美国国籍的外籍人士而言,应当注意保持在美国的连续居住( continuous residence)。如果外籍人士在美国境外所服务的机构属于以下情况时,可以通过递交N-470,申请美国移民局认可自己在境外的居住并没有违反连续居住的要求。但N-470必须在该外籍人士在境外居住一年之内递交。

1. 美国政府机构; 2. 美国研究机构; 3. 全部或部分致力于从事境外贸易和商务的美国公司; 4. 美国公司的从事境外贸易和商务的子公司且美国公司控股50%以上; 5. 美国是成员国的公共国际组织且雇佣起始时间在该外籍人士取得美国永久居民身份之后;

此外,如需申请入籍,外籍人士在美国居住的时间累计应不少于入籍所需居住时间的一半。具体来说,如果是通过职业移民拿到的绿卡,在美国总的居住时间应超过三十个月,如果是通过亲属移民,则应超过十八个月。
第3个回答  2013-12-13
每年至少在美国呆一百八十天以上,努力工作,认真报税
不要有犯罪记录
你就可以保持你的永久居民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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