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本地2吨以下蓝牌小货车能进二环线内吗

如题所述

武汉本地2吨以下蓝牌小货车能进二环线内,但分时分区限行

武汉本埠货车分时分区限行:  

1、每天7:00—22:00,3个区域禁止货车通行:由沿江大道至黄浦大街、发展大道、汉西路、建一路、知音桥、龙阳大道、墨水湖北路、动物园路、马沧湖北路、马鹦路、鹦鹉大道、拦江路、滨江大道合围区域;由临江大道、张之洞路、解放路、巡司河路、白沙洲大道、津水路、雄楚大街;

珞狮路、三环线珞狮路至光谷大道段、光谷大道、喻家湖路、团山路、鲁磨路、东湖东路、沿湖路、徐东大街、和平大道、秦园路、临江大道合围区域(不含巡司河路、白沙洲大道和已列入全天禁货的东湖区域);由武汉火车站西侧的杨春湖路至团结大道、黄鹤路、和谐路合围区域。  

2、每天7:00—22:00,5条道路禁止货车通行:姑嫂树路(唐家墩路—三环线)、唐家墩路(姑嫂树路—发展大道)、金桥大道、和平大道(徐东大街—建八路)、友谊大道(中山路—杨春湖路)。

扩展资料

《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规定:

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优化城市功能和布局规划,推广智能交通管理,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引导公众绿色、低碳出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快充电桩、加气站、岸电设施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减少机动车船污染物排放。

公务、公交、出租、环卫、邮政、通勤、轻型物流配送等用车应当优先选用清洁能源汽车。

第四十四条 在本省生产、进口、销售、使用机动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大气污染物,应当符合本省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在本省行驶的机动车船不得排放明显可见黑烟。

禁止生产、进口、销售、使用未达到排放标准的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用燃料;禁止向汽车和摩托车销售普通柴油以及其他非机动车用燃料;禁止向非道路移动机械、内河和江海直达船舶销售渣油和重油。

省、市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大气污染防治需要,在本行政区域执行更严格的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用燃料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第三十七条  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  

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参考资料来源:湖北省人民政府-3月1日起武汉市三环线内货车限行 外埠车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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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2-24
不一样。没有全国统一的规定,有各市自行制定限行措施。在有些城市,没有通行证的蓝牌车,一律不许进入市区;在有些城市,外地蓝牌车可以进入,本试蓝牌车需要通行证;在有些城市,本市蓝牌车需要办理通行证,外地蓝牌车不得进入市区;在有些城市,本市蓝牌车随便进入市区,外地蓝牌车不得进入市区在有些城市,对蓝牌车没有通行限制;……规定五花八门。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