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如题所述

1、年终奖计税方法

2011年9月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对于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式没有做出调整,计税方法分两种情况:

(1)月工资超过3500元,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照得出的数额找出所对应的税率,然后用奖金全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就是最终需要缴纳的税款额。

(2)个人月工资不足3500元,这时需要将工资与全年一次性奖金相加后,减去3500元,得出的数额,再除以12个月,找出对应的税率,然后用这一数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得出需要缴纳的税款额。

由于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以及级次级距发生改变,所以今年计算年终奖需要缴纳的税额,与去年相比,所对应的税率会有所改变,尤其是适应第一级低档税率的工薪阶层,年终奖也将减税。

比如,年终奖10000元,应纳税额=10000×3%-0=300元,而去年相同的10000元年终奖,应纳税额=10000×10%-25=975元,减税675元。

2、税率的临界点导致“多给少拿”

由于不同的税率对应不同的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所以刚刚超过两个税率的临界点就会发生“多给少拿”的情况。而年终奖18000元刚好是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一级税率的临界点,也就是说,超过18000元就要按照第二级税率10%计税。

比如A获得的年终奖为18000元,B年终奖为18001元(假设两者的月工资都高于3500元)。A的应纳个税计算方法是:18000/12=1500元,对应税率及速算扣除数为:3%、0,应纳税额=18000×3%-0=540元,税后所得17460元。

再看B,因为18001/12已经大于1500元,所对应税率及速算扣除数为:10%、105,应纳税额=18001×10%-105=1695.1元,税后所得16305.9元,反而比A少收入1154.1元。

而最极端的情况,是年终奖960000元和960001元的情况,由于960001元意味着将对应最高级也就是45%的税率,960000元对应税率则是35%,结果,1元之差税后所得反而减少87999.45元。

3、避开“缩水区”18001元到19283.33元

经计算,从18001元到19283.33元,都是年终奖缩水区域,因为多发的奖金小于或等于因此而增加的税额。而像这样的缩水区域还不只一个,据了解,共有六个这样的区间:

[18001元,19283.33元];[54001元,60187.50元];[108001元,114600元];[420001元,447500元];[660001元,706538.46元];[960001元,1120000元]。

扩展资料:

一、2018最新个人所得税法修改亮点。  

(一)增值加了综合所得概念。  

所谓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四大类收入,这四类收入将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二)对综合所得改为按年计算所得税。  

以前的历次修正,个人所得税均为按月缴纳个人所得税。而第七次修正最大的变化,就是将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改为按年为单位,即月度预缴、年度汇算清缴的方式。根据最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综合所得按年计算,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到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三)扩大了减除费用扣除范围。  

综合所得的费用扣除额由原来的月3500元,扩大为年6万元;除了原来税法规定的社保、公积金扣除项以外,扩大为六大扣除项。

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保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此外,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 

(四)增加了公益捐赠的扣除。  

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申报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准予扣除。  

(五)增加了反避税。

税法第八条规定,税务机关有权对以下情况进行纳税调整:  

1、个人与其关联方之间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个人或关联方应纳税额的;  

2、居民个人控制的企业,或与其他居民企业共同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明显偏低的国家(地区)的企业,无合理经营需要,对应当归属居民个人的利润不作分配或减少分配;  

3、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获取不当税收利益的。

(六)加大了征收管理的力度。  

税法第十五条规定,公安、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机构、教育、卫生、医疗保障、民政、人力资源社保保障、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能力配合,提供纳税人的身份信息、账户信息和其他扣除信息。

二、收入可以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1、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  

《中华人名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2、个人福利费。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福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其中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等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计征个人所得税。  

3、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规定,个人按规定标准取得独生子女补贴和托儿补助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超过规定标准的部分应并入公司薪金所得。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2018年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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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1-13

一、当扣除五险一金后不包含年终奖的当月工资低于3500元。

这种情形,我们需要从年终奖中抽出部分填补扣除五险一金后当月工资不足3500元的缺口,剩余部分再除以12,然后再计算剩下来的年终奖的个人所得税。

下面一例子可作为参考:

周先生当月发放年终奖24100,当月工资薪金扣除三险一金是3400元,不足3500元,用其取得的年终奖收入24100元补足其差额部分100元(3500-3400),再将剩余部分24000元除以12个月为2000元,按适用税率10%和速算扣除数105计算,(24100-100)×10%-105=2295元;

总计应缴个税0+2295=2295元。

二、当扣除五险一金后不包含年终奖的当月工资高于3500元

如果月收入≧3500,用年终奖除以12,用此结果匹配上图得到适用税率和相应的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即年终奖的总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下面一例子可作为参考:

小杨年终奖金是24000元,而且当月工资薪金扣除三险一金为3600元(超过了3500).我们先确定税率:24000÷12=2000元 ,那么对应税率表应该是10%的税率和105的速算扣除数。则小杨当月工资薪金应纳税额=(3600-3500)*3%=3元

年终奖应纳税额:24000 ×10%-105=22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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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01-10
网上有计算器 你可以填入相关信息 就有计算结果了
比如,取得年终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高于(或等于)费用扣除额(3500元)的,将年终奖金除以12个月,按照得出的数额找出所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然后用奖金全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就是最终需要缴纳的税款额。

例:小张的年终奖金为24000元,当月工资为5000元。以24000除以12,其商数2000对应的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年终奖金应纳税额为:24000 * 10%-105=2295(元),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5000-3500) * 10%-105=45(元),小张当月共计应纳个税=2295+45=2340(元)。
比如,取得年终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低于费用扣除额(3500元)的,将工资与年终奖金相加后,减去3500元,得出的数额,再除以12个月,找出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然后用这一数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得出需要缴纳的税款额。
例:小张的年终奖金为10000元,当月工资为3000元,则(10000+3000)-3500=9500,以9500除以12,其商数791.66对应的适用税率为3%,年终奖金应纳税额为:9500 * 3%=285(元)。当月工资所得由于低于3500元的费用扣除标准,不再缴纳个税。小张当月共计应纳个税285元。
比如,年终奖金与双薪同一个月内发放时,将所发的双薪与年终奖金合并除以12个月,找出对应税率,然后用这一数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第3个回答  2018-01-11
可以下载个税管家APP,一键计算,非常方便,望采纳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8-01-11
编一个程序 最方便。 直接拖动 就全算出来了。 如果人员多,一个一个查 还是 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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