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企业干临时工已十五年多了,单位没有给我交任何福利,我只拿工资,问单位能随便开除我吗?

如题所述

仅就临时工而言,由于属于劳务关系,单位不给交相应福利是可以的。
但在一个企业干临时工已十五年多就不正常了,因为自从2008年1月日起《劳动合同法》施行后,已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且长达十五年多的工作经历,已完全符合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这种情况下,只要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过时,用人单位就不得擅自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就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承担支付第八十七条规定的二倍的赔偿金的法律责任。
因此,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请求干预并查处。
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劳动关系成立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要么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要么支付第八十七条规定的二倍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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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1-01
干了十五年的临时工。。。就算年份再长久也是临时工,所以,可以随便开除你。
第2个回答  2018-11-01
不能,首先单位必须要给你缴纳保险,临时工也要。不缴纳保险就是违法的。可以去劳动局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