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建国纲领、关于军事问题的协议、关于国民大会的协议、关于宪草问题的协议、关于改组政府的协议等五项协议。
会议通过《和平建国纲领》作为政府的施政纲领。纲领确定建立统一、自由、民主的新中国,保持国家的和平发展;规定政府委员会为最高国务机关,并拥有用人权;规定政府委员名额的一半由国民党以外的人士充任,
而所有涉及施政纲领之变更须有出席委员的三分之二赞成始得议决,等等。如果实行这样的政府改组,国民党虽然在其中仍占有主要地位,但它已经不能为所欲为。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将拥有能够保障施政纲领不致被曲解、变更、撕毁的否决权。
历时22天的政协会议,由于中国共产党的努力和各民主党派的合作与斗争,终于迫使蒋介石签订了《关于政府组织问题的协议》、《和平建国纲领》、《关于国民大会的协议》、《关于宪章问题的协议》、《关于军事问题的协议》等五项协议。
这些协议虽然还不是中国共产党所主张的新民主主义纲领,但它否定了国民党的一党专政、个人独裁的政治制度,否定了国民党的反人民的内战政策,迫使国民党承认党派存在的合法性和各党派的平等地位,确定了民主改革的总方向。
所有这些,是符合全国人民要求和平民主的愿望,代表了当时人民的利益的,是人民民主势力的胜利。政治协商会议的成功,是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及各界人士在会议内外密切合作的结果,是党的统一战线的胜利。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1946年召开的政治协商会议
和平建国纲领、关于军事问题的协议、关于国民大会的协议、关于宪草问题的协议、关于改组政府的协议等五项协议。
相关内容介绍:
会议通过《和平建国纲领》作为政府的施政纲领。纲领确定建立统一、自由、民主的新中国,保持国家的和平发展;规定政府委员会为最高国务机关,并拥有用人权;规定政府委员名额的一半由国民党以外的人士充任,
而所有涉及施政纲领之变更须有出席委员的三分之二赞成始得议决,等等。如果实行这样的政府改组,国民党虽然在其中仍占有主要地位,但它已经不能为所欲为。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将拥有能够保障施政纲领不致被曲解、变更、撕毁的否决权。
扩展资料
1946年1月10日至31日,政治协商会议在重庆举行。到会代表38人。国民党代表8人,共产党代表7人,民主同盟代表9人,青年党代表5人,社会贤达(无党派人士)代表9人。基本上形成了左、中、右三种政治势力。
以中国共产党为代表的革命力量,力争建立一个民主联合政府;民主同盟基本上是中间势力,主张通过和平改良方法建立资产阶级议会制民主的国家;国民党及其附属青年党,顽固坚持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国民党一党专政。
由于三种政治势力在建立什么样的国家问题上存在分歧,因此,在会上展开了尖锐复杂的斗争。斗争的焦点是军队国家化和政治民主化问题,实质仍是军队问题和政权问题。
在会议进行中,中共代表与民主同盟代表本着求同存异的精神,在许多重大问题上共同商量,取得一致意见,在大小会议上,相互支持,并团结其他爱国人士结成反内战、争民主的联盟,同国民党展开了有理、有利、有节的斗争。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1946年召开的政治协商会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和平建国纲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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