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申报数额可以作为经济补偿金的依据吗

如题所述

纳税,即税收中的纳税人的执行过程,就是根据国家各种税法的规定,按照一定的比率,把集体或个人收入的一部分缴纳给国家。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经济补偿金的依据是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而给予劳动者的补偿,根纳税申报数额没有半点关系,所以纳税申报数额不能作为经济补偿金的依据。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7-06-04
??编辑同志:最近,我被公司裁员,公司按国家规定向我支付经济补偿金。我在这工作三年多了,按规定本可以拿四个月工资的补偿金;我每月工资5000多元,四个月工资起码也应有二万元。但财务人员发给我的补偿金只有一万多元。问及原因时,财务人员解释道:“扣除个人所得税后,就剩这么多了”。请问,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也要交税吗?读者赵东阳赵东阳读者: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公司在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时,扣缴个人所得税是错误的。其理由是,从税收的角度来说,如果把劳动者获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直接作为工资、薪金所得,纳入征缴个人所得税基数,对劳动者是不公平的。国家的有关规定是: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上年职工平均工资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你所得到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数额,一般是不会超过所在地区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的三倍。因此,你解除劳动合同获得的经济补偿金,不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杨东风宋豫梁伟)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