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变更注册要到原单位签字盖章吗?

护士变更注册要到原单位签字盖章吗?

护士变更注册只需要到原执业加盖公章即可。

护士资格证变更注册需要提供的材料有: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来审核);护士执业证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来审核);执业机构聘书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来审核);聘用医疗机构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二份;1寸彩色相片2张。

《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当向拟执业地注册主管部门报告,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

注册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护士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地点的,收到报告的注册部门还应当向其原执业地注册部门通报。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通过护士执业注册信息系统,为护士变更注册提供便利。

扩展资料:

《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等注册项目,应当办理变更注册。

但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办或者批准的任务以及履行医疗卫生机构职责的护理活动,包括经医疗卫生机构批准的进修、学术交流等除外。

第十八条规定,护士执业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注册部门办理注销执业注册:

(一)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

(二)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

(三)护士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九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实施护士执业注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不符合护士执业注册条件者准予护士执业注册的;

(二)对符合护士执业注册条件者不予护士执业注册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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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8-27
只需要到原执业加盖公章。
护士变更注册需要提交的资料:
1、《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加盖公章);
2、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3、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印在同一页纸上);
4、医疗卫生拟聘用证明;
5、医疗卫生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6、体检定点医疗出具的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原件1份;
7、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市辖区内医疗变更至外地市者请先持《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到原执业、拟执业加盖公章,由拟执业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办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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