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把钱给我,我把钱给另一个人给办事,钱退不回来,我犯罪吗?

如题所述

属于民事纠纷,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决。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法律分析
别人把钱给,把钱给另一个人给办事,钱退不回来,不犯罪。私吞财物的人属于犯罪行为属于诈骗,可以去法院起诉,法院起诉流程是: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相应的材料;3、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4、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5、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进行开庭审理。诉讼费用怎么承担:受理费由原告预交。被告提出反诉的,根据反诉金额或者价额计算案件受理费,由被告预交。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是否缓、减、免,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案件审结时,人民法院应将诉讼费用的详细清单和当事人应负担的数额,用书面通知本人。同时,在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中写明当事人各方应负担的诉讼费用。当事人凭交款收据和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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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1-08
别人把钱给你了。
那这钱是属于:借给你?
还是说,这钱,原本是别人给另外一个人的,只是通过了你的手,把这笔钱交到了那个人的手上?
如果是前者:别人借你钱,但你把这笔钱,又借给了另外一个人。那你这笔钱要不回来,别人问你要钱,那你也就只能来贴补这笔钱的空缺了。
至于那人,你也就只能采取法律手段,让他还你钱。
如果是后者:你怕别人拿钱去干些什么?
如果你是不知情的话,一般情况下,并不会有事。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11-29
你收到对方钱的时候,相当于委托你办事,第三方没办成,那么你该还钱要还委托方钱。然后没帮你办事的,你该追究追究。
第3个回答  2020-11-29
你可以给对方要钱,对方不给你钱,既然你把钱给了对方,对方没给你办成事,对方就该给你把钱退回来,如果你是转账给对方的,或者是有借条,你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你不犯法
第4个回答  2022-04-03
你好,这样看你自己有没有把钱还上。还上了就没事。不还,他可以告你的。你肯定违法,至于犯罪,要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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