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的成本包括增值税吗

如题所述

委托人是一般纳税人,收到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委托加工物资时发生的增值税,与正常购进货物一样,可以抵扣,不计入其成本。委托人没有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说委托人是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不需要计入成本中。委托加工物资是指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成新的材料或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物资。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物资的成本包括加工中实际耗用物资的成本、支付的加工费用及应负担的运杂费、支付的税费等。

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应当包括加工中实际耗用物资的成本、支付的加工费用及应负担的运杂费、支付的税金等。
委托加工物资时发生的增值税,与正常购进货物一样,可以抵扣,不计入其成本。
收到受托加工单位开具的加工费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委托加工材料(记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部分)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加工物资支付的加工费,取得受托方开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凭票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因为增值税是价外税,和成本是没有关系的。
举例说明: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委托加工物资的加工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注明不含税的价款为20000元,增值税额为3400元,全部款项通过银行存款支付:
借:委托加工物资 20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00
贷:银行存款 23400
委托加工物资的账务处理:
为了反映和监督委托加工物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委托加工物资”科目,借方登记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贷方登记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物资的实际成本和剩余物资的实际成本,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尚未完工的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等。委托加工物资也可以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进行核算、其方法与库存商品相似。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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