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某饭店员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没有健康证,前几天因顾客说我态度不好闹事并打我,我还手了,顾客

警老板叫我先走了,但顾客以大闹中脖子被抓伤 ,项链大闹中被我扯掉,但是我返还手中只有一半,顾客以丢掉一半为由在我不之情的情况下老板赔偿顾客2000.事后只是经理说过赔顾客钱了,但是老板没有要求扣我工资,在我提出离职有十几天后老板要求我赔偿2000,我有理由不赔偿吗?

在外面最好还是忍着点好,俗话说的好退一步海阔天空!老板帮你解了围,钱看来还是要还的,但是他要给你工资,你再给他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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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8-20
你这样的情况已经不是劳务纠纷问题,如果你不怕麻烦可以报警,很多人都怕麻烦,所以都自认倒霉,你老板为你赔偿,你又不知道,等你辞工在向你索取赔偿,这是变相敲诈,变形克扣劳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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