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进入医院后和医院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要求我三年后才能离职,现在我需要辞职,请问这个要赔钱还是只要赔部分钱。如下是合同内容,合同签订时间是:2014.1.20、劳动合同补充说明:1 、甲方为乙方提供相应的职业培训与进修机会,乙方必须努力学习2、乙方在获得相应培训与进修后,有义务在为甲方提供服务至少三年3、双方约定自本合同附件签订之日起,甲方为乙方提供培训与进修机会。三年内,己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辞职,三年期满后经协商一致本附件终止。4、乙方在三年服务期内若有任何缘由提出辞职,则按照双方约定赔偿甲方损失费用叁仟元整。 本协议生效后,即成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协议中明确作补充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证据补充:劳动合同补充说明:1 、甲方为乙方提供相应的职业培训与进修机会,乙方必须努力学习2、乙方在获得相应培训与进修后,有义务在为甲方提供服务至少三年3、双方约定自本合同附件签订之日起,甲方为乙方提供培训与进修机会。三年内,己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辞职,三年期满后经协商一致本附件终止。4、乙方在三年服务期内若有任何缘由提出辞职,则按照双方约定赔偿甲方损失费用叁仟元整。 本协议生效后,即成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协议中明确作补充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