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5-21
如何撰写辞职信? 作为打工仔,相信没有多少人未尝过撰写辞职信。很多人以为辞职信并不重要,反正已决定离开任职机构,不过一封好的辞职信,也能该上司雇主留下好印象。 如果因为下列原因你打算辞掉职位: § 不获公司重用或尊重 § 因某些原因被迫辞职 § 因健康、家庭或个人理由 § 找到另一份更适合自己的工作 那麼,一封辞职信是不可缺少的。辞职信的作用,一方面可让对方留下好印象,另一方面也可视为一份离职证明。 辞职信四大要素 书写正式的辞职信,须具备以下四大要素: a) 填写适当受文者名称及需要知会的上司。 b) 清楚写出辞职的理由。 c) 感谢公司给予你工作机会,并在工作上获得宝贵的技能及经验。 d) .最后,祝愿公司将来发展顺利及作亲笔签署。 常用语句 以下一些句式可以帮助你撰写辞职信: As required by my contract… 一般用於信的开端,表示你清楚了解公司的要求,辞职的申请是根据合约上列明的程序。 I would like to express my sincere gratitude… 有礼貌地表达感谢,并感激公司曾给予机会。 I wish all of you a prosperous future… 这是一个好的结语,显示你仍然关心公司未来的发展,并祝愿公司生意成功。 May I take this opportunity to wish you all the very best for the future… 另一个结语方法是向公司送上诚意的祝福,毕竟你不能预计日后有返回的一天! 示例: 尊敬的领导: 我很遗憾自己在这个时候向公司正式提出辞职。 来到xx公司也已经两年多了,正是在这里我开始踏上了社会,完成了自己从一个学生到社会人的转变。有过欢笑,有过收获,也有过泪水和痛苦。公司平等的人际关系和开明的工作作风,一度让我有着找到了依靠的感觉,在这里我能开心的工作,开心的学习。然而工作上的毫无成熟感总让自己彷徨。或许这真是对的,由此我开始了思索,认真的思考。 或许只有重新再跑到社会上去遭遇挫折,在不断打拼中去寻找属于自己的定位,才是我人生的下一步选择。从小到大一直过得很顺,这曾让我骄傲,如今却让自己深深得痛苦,不能自拔,也许人真的要学会慢慢长大。我也很清楚这时候向公司辞职于公司于自己都是一个考验,公司正值用人之际,公司新的制度的启动,所有的前续工作在公司上下极力重视下一步步推进。也正是考虑到公司今后在这个项目安排的合理性,本着对公司负责的态度,为了不让公司因我而造成的决策失误,我郑重向公司提出辞职。我想在项目还未正式启动开始之前,公司在项目安排上能做得更加合理和妥当。长痛不如短痛,或许这对公司对我都是一种解脱吧。能为公司效力的日子不多了,我一定会把好自己最后一班岗,做好工作的交接工作,尽力让项目做到平衡过渡。离开这个公司,离开这些曾经同甘共苦的同事,很舍不得,舍不得领导们的譐譐教诲,舍不得同事之间的那片真诚和友善。 也愿公司在今后的工作中发挥优势,扬长避短,祝愿公司兴旺发达!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04-30
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劳动者需要与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提前30天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但在实践中,劳动者该如何通知用人单位并能够予以证明,劳动者并不清楚,导致在争议发生后处于非常被动的处境。 《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对于“书面形式”的理解,法律虽然没有明确界定,但是一般认为,辞职申请的内容应当表现在纸张上。因此笔者认为劳动者提出辞职,应该将辞职内容写在纸张上然后将该文件提前30天提交给人力资源部门。 员工提交辞职报告的方式可以选择直接送达,用人单位接收后应该由负责人员签字确认。在一般情况下,由于用人单位在接到员工辞职报告后都不会予以签字确认已经收悉,而在发生争议后单位就可能会反说劳动者根本没有提出辞职,为避免此类情况的发生,建议劳动者在向用人单位提交该辞职报告的情况下,应要求接收人签收,如果其不予以签字确认,则可以考虑找几个同事对此事进行证明,或者要求工会人员或者律师到现场进行见证。 当然,稳妥起见,笔者建议劳动者最好选择将书面辞职报告用特快转递的形式送达用人单位,劳动者以邮寄回执可以查询用人单位是否已经签收该文件,并以用人单位签收之日作为提前30天的起算日,这种方式更加简便易行,而且一旦发生纠纷也易于举证,因此建议劳动者尽量选择这种送达辞职报告的方式。 当今时代,由于电子邮件的快捷、方便和通用特点,很多员工会考虑用e-mail的方式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对用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辞职属于不属于劳动法所规定的“书面形式”,在实践中尚有争议。但笔者认为电子邮件属于电子文档,应该属于广义的“书面形式”。在实践中,如果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已经收悉该邮件,且对劳动者提出辞职的意思表示已经知悉,那么该方式同样可以认为是一种有效方式。在笔者所处理的两起劳动争议案件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用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辞职事宜皆没有异议,仲裁庭也予以认可。当然,用电子邮件方式提出辞职的合法性还应该通过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明确界定。
第3个回答 2014-04-30
在您跳槽前把你现在的企业和即将的企业做一下对比!那个比较有前途些再选择跳槽比较好!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4-04-30
你书面提交一个辞职报告,理由:另有新发展(或直接说明已有新就业单位),不管同意与否,1月后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