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合同期满 遇到节假日,手续应该提前办理还是延后

2013年2月1号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请问员工选择不续签的情况下,离职手续是提前办理还是延后?

离职手续的办理,涉及到两个层面的问题,一个是法律层面的,即是否有可能会导致出现违法用工。另一个则是涉及到工资支付问题。
从法律层面来说,因为是员工选择的不续签,那么代通知金自然无需考虑。但此时如果提前办理,可能会被认为提前解除合同。毕竟法律上认定是否提前解除合同,是以合同日期为依据的。因此,从这个角度不建议提前办理。关于是否有可能出现违法用工 ,因为国内的假期没有超过30天的,而即使合同到期,只要30以内续签或解除,都不会被视为违法用工。因此,这点无须担心
剩下的,就是因为需要延后办理,要多支付几天工资。但这有效规避了风险,所以还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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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1-26
合同期满 遇到节假日,员工可以提前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不再续签,至于离职手续,之前办理或之后办理都没有问题的,主要是明确通知用人单位不再续签合同。
第2个回答  2013-11-26
一般都是提前办理手续的。
第3个回答  2013-11-26
最好提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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