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中对方全责,无责方保险还赔偿吗?

双方都是机动车,对方全责只有商业险,无责方驾驶员死亡了,但无责方驾驶的车辆有交强险和商业险,无责方的保险公司有赔偿的义务吗?

道路交通事故中对方全责,无责方的保险公司没有赔偿的义务,由对方驾驶员承担事故的全部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一条交通警察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告知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

(二)听取各方当事人的请求及理由;

(三)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四)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承担的比例,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规定执行,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

(五)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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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8
无责方的交强险保险公司在下列限额内赔偿,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6-27
交强险就是赔给对方车上的人的,
这种情况下,交强险不能赔给无责方,
无责方可以找对方车车主赔偿,对方车的保险公司在商业险范围内也应赔偿.
肯定能得到赔偿,没有保险公司,对方车主也要赔偿.
第3个回答  2010-07-07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第四,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伤亡,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败诉方承担。
祝福!
第4个回答  2010-07-06
既然死者为无责任方,那么他的对方(第三者)就是全责方,也就是说没有死亡,但不知是否评残了?如果评残了,死者方(无责任方)的交强险管一万一千元的无责任伤残赔偿金,另管一千元医药费和一百元车辆损失。如果保险公司不理赔,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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