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办理因私护照手续:
一、申请范围及条件
(一)本市居民申请出国定居、旅游、访友、探亲、商务、自费留学、继承财产、结婚等,可以到我局申办护照。须亲自办理并提交:
1.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
2.交验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提交复印件;
3.提交申请人在我局一楼采集的数码照片四张。
(二)以其他事由申请出国,还须提交相应的证明:
1.出国学习宗教课程(含前往宗教院校学习)的,须提交:天津市宗教事务管理局出具的同意证明。
2.公派留学(含国家公派和单位公派),须提交:出国任务批件及JW108表。
3.由对外劳务合作经营公司办理的出国劳务,须提交:经营公司的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复印件);劳务公司出具的对外劳务合作项目的说明。
二、出具单位意见的说明
以下人员需档案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意见,其他人员免交单位意见:
(一)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在职局、处级领导干部;
(二)离(退)休的市委管理干部;
(三)金融机构、国有企业法人代表,县级以上金融机构领导成员及其相应职级的领导干部,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股权代表;
(四)各部门、各行业中涉及国家安全及国有资产安全、行业机密的人员;
(五)其他有必要提交单位意见的人员。
三、注意事项
(一)请用蓝色或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表格;
(二)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均需为A4规格,非中文证明需提交翻译件;
(三)按有关规定,出入境管理局受理的各项材料,无论批准与否一律不予退还。如本人需要,请在递交申请前复印留存;
(四)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出入境证件,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四、办证时限
受理交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派留学的7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 护照200元/每证;加注20元/每项。
六、接待受理时间和地点
星期一至星期四 9:00至17:00;
星期五至星期六 9:00至16:00。
河北区寿安街19号。
七、咨询电话 24458825
监督电话 24459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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