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淘宝开店条件如下:
1、在淘宝网上有个人账号
2、支付宝完成绑定认证
3、完成淘宝开店认证
二、开店资格条件判断:
1、阿里巴巴工作人员无法创建淘宝店铺
2、一个身份证只能创建一个淘宝店铺
3、同账户如创建过U站或其他站点则无法创建淘宝店铺,可更换账户开店
4、同账户如创建过天猫店铺则无法创建淘宝店铺,可更换账户开店
5、同账户如在1688有过经营行为(发过供应产品信息、下单订购诚信通服务、卖家发起订单、报价、下单订购实地认证、开通旺铺、企业账户注册入口注册的企业账户)则无法创建淘宝店铺,可更换账户开店
6、淘宝账户如果违规被淘宝处罚永久禁止创建店铺,则无法创建淘宝店铺
7、经淘宝排查认证,您实际控制的其他淘宝账户被淘宝处以特定严重违规行为处罚或发生过严重危机交易安全的情形,则无法创建淘宝店铺
8、企业店铺负责人关联的企业店铺数不能超过5家;企业店铺负责人包含但不限于:该企业的法人、股东、淘宝店铺的运营人等。
9、未进行芝麻信用授权,无法在淘宝创建店铺。
扩展资料:
店铺创建成功后会出现的三种店铺异常规则:
1、出售中的宝贝数量连续3周为0件,系统会发送旺旺及邮件提醒您"宝贝数量连续3周为0件,必须发布宝贝,否则您的店铺将有可能暂时释放";
2、出售中的宝贝数量连续4周为0件,店铺会暂时释放,此时点击"查看我的店铺"店铺不能正常显示;系统会发送旺旺及邮件告诉您"店铺已经暂时释放,但是淘宝网将为您的店铺名保留一周,请任意发布一件闲置宝贝或上架仓库中的宝贝,24小时后,店铺即可恢复之前开店状态", 店铺激活后店铺信誉、装修、订购的服务等都不受影响;
3、出售中的宝贝数量连续5周为0件,店铺会彻底释放,店铺会被删除。系统会发送旺旺及邮件告诉您"店铺已经彻底释放,任何人都可以申请并使用您的店铺名称"。您需要登陆卖家中心操作激活店铺,按照提示完成指定操作,店铺就可重新开张。店铺激活后店铺信誉、装修、订购的服务等都不受影响。
参考资料:淘宝网-淘宝开店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