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对方主要责任,我次要.是怎么赔偿的

如题所述

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按上述规定,交通事故中,对方主要责任,你次要责任,如都是机动车,保险公司赔偿的不足部分,一般是由双方按七三开的比例承担。如一方是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保险公司赔偿的不足部分,机动车方一般还要承担比例更大一些的赔偿责任。
希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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