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长租公寓监管新规出台,具体出台了哪些政策?

如题所述

“这个政策如果严格执行,对于行业来说有着核弹级影响。”在北京发布租赁市场新规后,有专家如此对中新经纬记者感叹。2日2日,北京市住建委、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局、市网信办、北京银保监局五部门发布《关于规范本市住房租赁企业经营活动的通知》,《通知》将于3月1日正式实施。春节前,北京对租赁市场的整顿终于拉开帷幕。

 此次北京《通知》有三个内容最关键——

  第一、住房租赁企业向承租人预收的租金数额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月租金,收、付租金的周期应当匹配。

  第二、住房租赁企业向承租人收取的押金应当通过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建立的专用账户托管,收取的押金数额不得超过1个月租金。

  第三、银行业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不得将承租人申请的“租金贷”资金拨付给住房租赁企业。这三条内容其实管控了三种资金,包括租金、押金和首付贷资金。

严禁“长收短付”

长租公寓禁收三月以上租金

  《通知》明确,限制租赁企业“资金池”,严禁“长收短付”,住房租赁企业向承租人预收的租金数额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月租金,收、付租金的周期应当匹配。

  房产微信公众号“京房字”指出,针对蛋壳公寓事件暴露出来的问题,此次出台的新规逐条逐项的提出了规范和监管的具体措施,全篇几乎90%以上,都是如何规范住房租赁、保护房主和租客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租赁交易风险的。

 首先,租金的“长收短付”是长租公寓的最大问题。长租公寓向租客一次性收取半年甚至一年的房租,却按季度甚至按月支付给房主,形成自己的资金池,而且一旦资金链断了,房主收不到租金,但租客预交的长期租金又要不回来,损害了房主和租客的利益,形成了矛盾纠纷。

  对此,《通知》中明确规定,住房租赁企业向承租人预收的租金数额不得超过3个月租金,收、付租金的周期应当匹配。也就是说,长租企业找租客收的租金,最多也就是按季度交。而且如果租客是按季度交租的,那么长租公寓给房主也应该按季度支付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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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2-04
北京对长租公寓出台新政策,主要的政策是对第三方中介进行了约束,第三方中介首先应该具备资质,并且缴纳相关押金,不能哄抬租金。
第2个回答  2021-02-04
一是租金贷款只能拨付给申请人个人,租赁方向收租人收租不能超过三个月,押金不能超过一个月。二是不能强制收取装修费用,这避免了一些霸王条款。而租赁到期时,押金本金和同期存款利息应退还给承租人。三是情节严重将会风险警告,对于不规范的长租企业,情节严重将会被列入警告名单中。
第3个回答  2021-02-03
住房租赁企业向承租人预收的租金数额原则上不超过三个月租金,收付租金的周期应当匹配,也就是说长租交房租最多按季度交。
第4个回答  2021-02-03
具体的话就是收房租的话只能最多13个月的,不能超出这个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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