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相应批次在规定时间带有关材料,到相应的学校申请报名。
公办小学、初中新生报名从7月1日开始,各类对象按相应批次在规定时间带有关材料,到相应的学校申请报名。符合条件的永嘉新居民子女等第二批第(4)类对象,按相对就近原则到指定的公办学校报名,如学校接纳有困难,由当地学区制定办法统筹安排入学。
民办小学、初中应严格遵守《永嘉县教育局关于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的若干规定》(永教发〔2018〕12号)要求,从6月1日开始招生,若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可采用“电脑派位”、面谈、学习能力测评等办法确定招收对象。
扩展资料:
永嘉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的相关要求规定:
1、学生在申请就读地的同期公办学校同批招生中只能申请一所学校报名,不得多校申请,否则一经查实,取消公开摇号录取资格,由有关学区重新统筹安排入学。
2、其中户籍于2018年6月30日以后登记的适龄儿童少年和未按规定时间报名的施教区适龄儿童少年由当地学区统筹安排入学。
3、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均衡编班。小学、初中班额原则上分别控制在40人和45人以内。公民办小学、初中一律严禁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班,新生一律实行常态编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