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办理房产证需要夫妻双方都去吗?

如题所述

不一定需要双方到场,因为房产证的办理问题相对比较简单,你们只需要根据当时的离婚协议执行就可以了。

我不知道你们的离婚情况是否顺利,有些人在离婚的时候会闹得鸡犬不宁,有些人则会相对比较理智。如果你们在离婚时已经达成了一致的意见,双方也是非常理智的人,你们只需要遵守相关约定即可。如果你们对房产的归属存在疑问,你们需要重新审议离婚协议,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寻求公证。

一、办理房产证并没有办理离婚证那么麻烦。

在夫妻双方办理离婚证的时候,不管是通过哪种形式申请离婚,夫妻双方需要至少冷静30天,这30天叫强制冷静期。在过了这段冷静期之后,只有夫妻双方同时到场,离婚申请才会正式生效。办理房产证相对就会简单很多,只需要签署购房协议的当事人到场即可。

二、你们要核对房子的归属问题。

如果你们在离婚协议上已经确定了房子的归属问题,并且表示房子归两个人所有,你们需要在房产证上写上两个人的名字,并且对房子的归属进行公证。如果房子本身只属于一个人,这个时候就没有必要纠结房子的归属问题了,你们只需要走正常的流程即可。

三、你们需要进一步检查离婚协议。

离婚中最麻烦的事情有两个,第1个是房子的归属问题,第2个是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如果你们对房子的归属问题存在异议,你们需要重新检查离婚协议,并且重新判定房子的归属问题。如果你们在房子的问题上不能达成一致,你们可以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的来说,你们只需要按照离婚协议来做就可以了,你们需要在离婚之前尽可能完善你们的离婚协议,这样可以省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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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0-31
你好,根据你提供的信息分析,如果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双方对房屋的归属问题已达成协议,那么需要两人一起去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如果对方不配合办理房屋变更登记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作出给付之诉,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的,履行期内不履行的,可以请求执行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有贷款的情况下还需先联系银行变更贷款手续,具体建议先咨询放贷银行及当地房管部门。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1063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1063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2个回答  2021-08-25
是的,离婚之后办理房产证需要双方都去,这样才可以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这个财产才能够平分。
第3个回答  2021-08-25
并不需要夫妻双方都去,只要按照当时约定的协议办理即可。是一件非常简单的事情。
第4个回答  2021-08-25
是不需要双方都到场的,房产证的办理问题还是比较简单的,根据离婚协议执行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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