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如皋长江镇污染事件问责了吗?

如题所述

南通7月8日一早,从南通、如皋两地警方及纪检部门得到证实,针对近期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发现江苏如皋市长江镇存在环境违法问题后,相关部门同时启动立案侦查程序和追责机制,目前已有6名党员干部因失职行为遭到严肃查处、4名企业责任人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依法刑拘,涉案场地相关整改工作正在进行。

6月15日,生态环境部通报称,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在江苏南通如皋市发现,位于长江岸边的沪江废油净化厂和福林燃料油经营部堆积大量危险废物,部分危险废物随意抛洒、露天堆存,甚至被掩埋地下,地表水、土壤和地下水受到严重污染,并对长江水环境安全带来隐患。6月12日,中央环保督察组下沉督察发现,挖掘机正在对沪江废油净化厂地面进行覆土平整,挖掘机作业过程中,两位身着城管制服的当地工作人员一直现场值守。现场督察时,地面基本铺盖好一层黄土,但仍可见到残留的废油渣、沾满废油的废弃物和油泥土块,整个场地散发着浓重的废油气味。督察人员让挖掘机挖开部分油泥地块,发现废油已层层渗透至土壤之中。一些土坑渗出的地下水浮着厚厚的黄褐色油污,地下水显然已被严重污染。

值得注意的是,如皋市长江镇有6名党员干部因在该事件中存在失职行为被严肃查处:如皋市纪委监委给予负有监管职责的直接责任人长江镇综合执法局一中队副队长郭载宏免职调离处分;南通市纪委监委分别给予长江镇综合执法局局长陆荫、副局长于永建政务警告处分;给予长江镇镇长卢志敏及分管副书记杨海鹏诫勉谈话处理;给予如皋市分管副市长黄文斌提醒谈话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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