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超过30天可以司法确认吗

如题所述

调解超过30天不可以司法确认。
司法确认的相关规定如下:
1、一般法院在案件在立案审核通过后,一般不会马上要求原告缴纳诉讼费、生成正式案号,而是会分流进入诉前调解程序;
2、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后,法院一般会对案件编立诉前调字号或诉调号,统一管理,法官或者调解员会向双方当事人询问是否愿意进行调解、明确诉求以及案件争议焦点,有些诉前调解也会组织开庭整理双方的事实、证据;
3、适用诉前调解的案件调解时间一般不超过30个工作日,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可在此基础上再延长30天,若调解不成就直接进入诉讼程序;
4、调解成立以后,诉前调解程序结束,调解书或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依据调解书或调解协议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司法确认不适用的范围如下:
1、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的;
2、不属于收到申请的人民法院管辖的;
3、申请确认婚姻关系、亲子关系、收养关系等身份关系无效、有效或者解除的;
4、涉及适用其他特别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审理的;
5、调解协议内容涉及物权、知识产权确权的。
综上所述,法院会对双方当事人首先进行司法确认,法院裁定不予调解的会如期开庭,对案件进行审理,下达判决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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