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户口怎么注销,有一个户口户口本找不到了怎么办

如题所述

注销户口,需要户主带着身份证、户口本、个人申请书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本找不到没关系,带着身份证到相关派出所就可以。以河北省为例。

《河北省公安机关户政服务管理工作规范》
第四章 户口注销
第一节 死亡户口注销
第四十三条 公民死亡,应当在一个月内,由亲属、所在单位或者居(村)委会向死亡公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
公安派出所应当凭死亡医学证明书或直系亲属签字的书面声明注销户口。
公民非正常死亡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凭公安、司法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注销户口。
第四十四条 公民死亡后,申报义务人未按规定申报死亡登记的,利害关系人、发现人或者社区居(村)委会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后办理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第二节 迁移户口注销
第四十五条 公民办理户口迁移的,迁(移)出地公安派出所应当办理户口迁(移)出登记同时注销户口。
第三节 其他户口注销
第四十六条 公民经法院宣告失踪的,公安派出所凭利害关系人提供的宣告失踪裁定书注销户口。
第四十七条 公民应征入伍,应当申报户口注销,公安派出所凭本人或者亲属提供的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或军人证件、证明注销户口。
第四十八条 公民应征入伍未主动申报户口注销的,公安派出所可以凭人民武装部门出具的应征入伍人员花名册、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存根复印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注销户口。
第四十九条 公民前往香港、澳门地区定居的,公安派出所凭批准赴港澳地区定居注销户口通知单注销户口。
公民前往台湾地区定居的,公安派出所凭批准赴台湾地区定居注销户口通知单注销户口。
第五十条 公民出国定居或加入外国籍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凭出国定居证明或加入外国籍的相关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已在国(境)外定居或加入外国籍但未按规定申报户口注销的,公安派出所可以凭省级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书注销户口。
第五十一条 公民有两个以上常住户口的,公安派出所应当调查核实,报经县级公安机关核准后注销重复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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