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故意拖欠居民存款有什么法律依据

如题所述

  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是银行最基本的原则,银行应当保证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支付,不得拖延、拒绝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如果银行故意拖欠居民存款,可以向银监会进行投诉,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二十九条 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
  对个人储蓄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 商业银行应当保证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支付,不得拖延、拒绝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
  第七十三条 商业银行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存款人或者其他客户造成财产损害的,应当承担支付迟延履行的利息以及其他民事责任:
  (一)无故拖延、拒绝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的;
  (二)违反票据承兑等结算业务规定,不予兑现,不予收付入账,压单、压票或者违反规定退票的;
  (三)非法查询、冻结、扣划个人储蓄存款或者单位存款的;
  (四)违反本法规定对存款人或者其他客户造成损害的其他行为。
  有前款规定情形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12-09
  故意拖欠,没有任何法律依据。银行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商业银行法》对存款人的保护的相关规定:
  1、第29条,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
  2、第33条,商业银行应当保证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支付,不得拖延、拒绝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
  3、第73条,商业银行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存款人或者其他客户造成财产损害的,应当承担支付迟延履行的利息以及其他民事责任:
  (一)无故拖延、拒绝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12-09
没有法律依据,银行不得无故拖延储户存款
相似回答